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21年9月22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四、深度調整產業結構
(六)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促進農業固碳增效。制定能源、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業和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以節能降碳為導向,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開展鋼鐵、煤炭去產能“回頭看”,鞏固去產能成果。加快推進工業領域低碳工藝革新和數字化轉型。開展碳達峰試點園區建設。加快商貿流通、信息服務等綠色轉型,提升服務業低碳發展水平。
(七)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新建、擴建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出臺煤電、石化、煤化工等產能控制政策。未納入國家有關領域產業規劃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擴建煉油和新建乙烯、對二甲苯、煤制烯烴項目。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耗準入標準。加強產能過剩分析預警和窗口指導。
(八)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綠色制造體系。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
五、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
(九)強化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堅持節能優先的能源發展戰略,嚴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統籌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做好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節能審查與能耗雙控的銜接,對能耗強度下降目標完成形勢嚴峻的地區實行項目緩批限批、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強化節能監察和執法,加強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標分析預警,嚴格責任落實和評價考核。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
(十)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節能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持續深化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平。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和目標責任。瞄準國際先進水平,加快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升級,打造能效“領跑者”。
(十一)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石油消費“十五五”時期進入峰值平臺期。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嚴控煤電裝機規模,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加快推進頁巖氣、煤層氣、致密油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規模化開發。強化風險管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
(十二)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優先推動風能、太陽能就地就近開發利用。因地制宜開發水能。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合理利用生物質能。加快推進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規模化應用。統籌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
(十三)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加快培育發展配售電環節獨立市場主體,完善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銜接機制,擴大市場化交易規模。推進電網體制改革,明確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的市場主體地位。加快形成以儲能和調峰能力為基礎支撐的新增電力裝機發展機制。完善電力等能源品種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從有利于節能的角度深化電價改革,理順輸配電價結構,全面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推進煤炭、油氣等市場化改革,加快完善能源統一市場。
六、加快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十四)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加快建設綜合立體交通網,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提高鐵路、水路在綜合運輸中的承運比重,持續降低運輸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優化客運組織,引導客運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加快發展綠色物流,整合運輸資源,提高利用效率。
(十五)推廣節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快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推廣智能交通,推進鐵路電氣化改造,推動加氫站建設,促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常態化。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絡體系。提高燃油車船能效標準,健全交通運輸裝備能效標識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船。
(十六)積極引導低碳出行。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等多種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
七、提升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質量
(十七)推進城鄉建設和管理模式低碳轉型。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全面落實綠色低碳要求。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建設城市生態和通風廊道,提升城市綠化水平。合理規劃城鎮建筑面積發展目標,嚴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設。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絕大拆大建。加快推進綠色社區建設。結合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推進縣城和農村綠色低碳發展。
(十八)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筑。持續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加快推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大力推進城鎮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提升建筑節能低碳水平。逐步開展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開展建筑領域低碳發展績效評估。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推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發展綠色農房。
(十九)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加快推動建筑用能電氣化和低碳化。開展建筑屋頂光伏行動,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在北方城鎮加快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發展,積極穩妥推進核電余熱供暖,因地制宜推進熱泵、燃氣、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清潔低碳供暖。
作者: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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