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的規范和操作性很強的業務流程,在大型工程抗風研究、復雜地形風場評估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另外,云南省氣象局也在2011年作為副組長成員單位參加了云南省“十二五”風電場規劃工作,負責全省風電場規劃風能資料的收集、整理、審核和評估工作,并組織對37個風能資源評估報告進行了專家評審。此外,云南已完成2個太陽能光伏電站的資源評估工作,完成了4個州(市)的太陽能光伏電站規劃。不過,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將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作為項目審批的一個必須環節并不是新鮮事。“在2009年正式實施的《管理辦法》中就有過明確的規定,但能否落到實處還取決于各部門之間的協調。現實較為可行的途徑是,地方政府可以將資源評估作為其招商引資的增值服務,也即免費為企業的太陽能等項目做資源評估,這對各方的利益都能夠得到保證。”業內人士稱。
對此,潘進軍認為,由地方政府牽頭組織對轄區內相關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對推動太陽能發電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無疑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目前,中國氣象局和省(區、市)氣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積極推進操作性較強的相關規范的制定,但關鍵是要強制性執行,這尚需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潘進軍最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