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區發改委、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林業和草原局、國網新疆電力聯合下發《關于建立新能源開發管理工作機制的通知》,發布新能源開發管理十大機制30條措施,旨在進一步理順新能源項目建設工作機制,著力解決在新能源項目建設中存在的項目布局小而散碎片化、開工前手續辦理周期較長、新能源項目源網不匹配不同
近日,新疆自治區發改委、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林業和草原局、國網新疆電力聯合下發《關于建立新能源開發管理工作機制的通知》,發布新能源開發管理十大機制30條措施,旨在進一步理順新能源項目建設工作機制,著力解決在新能源項目建設中存在的項目布局小而散碎片化、開工前手續辦理周期較長、新能源項目源網不匹配不同步等問題,打通項目建設中堵點、難點、痛點,推動我區新能源產業健康高質量發展。
通知要求,提前落實項目建設條件,按照“一張圖”和新能源規劃布局,提前開展用林用草、環評等手續辦理,為新能源項目盡快落地創造條件。
通知強調,強化規劃布局指導,用足用好新能源開發布局一張圖,與自治區電力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銜接,確保項目選址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及“三區三線“等空間管控要求,研究確定新能源項目建設開發規劃布局和建設時序,為企業投資提供便利。
作者: 來源:新疆自治區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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