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自治區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將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園區)納入自治區重點示范園區范圍,享受新型工業化示范園區相關政策。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基地按照工業用地政策提供用地支持。支持各盟市因地制宜研究制定
(十五)建立部門協同機制。
建立自治區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廳際聯席會議制度。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規劃引導、監督管理和協調服務。建立建筑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納稅貢獻、應急搶險等激勵機制。各級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利、金融、稅務等部門要積極支持建筑業發展,密切配合、主動服務,形成推進自治區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整體合力。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助推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十六)開展困難企業結對幫扶。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建筑業發展,組織相關部門制定工作方案,將助企紓困措施落實到行業監管、行政審批、服務企業的全過程。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摸清本地區建筑業發展情況,研究分析當地建筑業企業生存發展狀況,梳理列出困難企業結對幫扶名單。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每人至少結對幫扶1家建筑業企業,建立工作專班,對企業的困難和問題實行清單化管理,解決一項、銷號一項,幫助建筑業企業紓困解難。自治區將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組織開展專題評估。
(十七)實施稅費優惠政策。
支持建筑業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按規定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對建筑業企業從事技術開發、轉讓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服務收入,按規定實施稅費減免。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按規定給予稅前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符合條件的建筑業企業,可按規定享受西部大開發、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銷售自產的列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新型墻體材料,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十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建立銀企對接機制,根據重點建筑業企業、重點工程新增融資、續貸安排、期限結構、服務效率等方面差異化需求,提供針對性金融支持。加大對裝配式建筑、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在授信額度方面,優先保障信貸投放;在利率定價方面,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潛力,適當降低項目貸款利率;在貸款受理方面,開辟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優先投放。鼓勵金融機構大力開展應收賬款融資、供應鏈融資等業務,支持建筑業企業憑借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所需材料申請貸款或融資。面向風險可控、經營穩健的建筑業企業開展免擔保、免抵押信用貸款業務。引導金融機構積極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給予信用良好、符合續貸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續貸支持。
(十九)健全信用評價機制。
加快推進建設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有序推進建設項目各方主體信用評價,將失信企業及從業人員名單依法依規推送至“信用中國(內蒙古)”網站。根據企業在自治區業務開展情況和各類信用信息進行綜合評價,充分發揮信用評價在工程招標投標、資質資格管理、評優評先、融資貸款、政策扶持等方面的應用,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進一步推動全區建筑市場良性發展。
(二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以“技能內蒙古行動”為契機,支持建筑業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申報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深化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擴大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試點,滿足全區建筑業企業發展需求。對引進的建筑業企業高層次專業人才,推薦參加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青年杰出人才和“新世紀321人才工程”等評選活動。
引導建筑業企業建立人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工資分配向關鍵技術崗位和急需緊缺人才傾斜。加強對裝配式建筑、BIM等新興職業(工種)專業人才的培養,定期組織職業技能競賽,拓寬人才選拔評價渠道。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建筑業企業,可承擔編制標準規范和研究課題、承辦各類崗位技能競賽、對外開展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繼續教育以及建筑工程相關專業職稱自主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