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企業:推動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賦能傳統產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是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新機遇的戰略選擇。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支撐,能源產業與數字技術融合發展是新時代推動我國能源產業基礎高級
(十二)推動能源裝備智能感知與智能終端技術突破。加快能源裝備智能傳感與量測技術研發,提升面向海量終端的多傳感協同感知、數據實時采集和精準計量監測水平。推動先進定位與授時技術在能源裝備感知終端的集成應用,加快相關終端產品研發。推動面向復雜環境和多應用場景的特種智能機器人、無人機等技術裝備研發,提升人機交互能力和智能裝備的成套化水平,服務遠程設備操控、智能巡檢、智能運維、故障診斷、應急救援等能源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典型業務場景。推動基于人工智能的能源裝備狀態識別、可靠性評估及故障診斷技術發展。
(十三)推動能源系統智能調控技術突破。推動面向能源裝備和系統的數字孿生模型及智能控制算法開發,提高能源系統仿真分析的規模和精度。加快面向信息物理融合能源系統應用的低成本、高性能信息通信技術研究,實現新型通信技術、感知技術與能源裝備終端的融合,提升現場感知、計算和數據傳輸交互能力。推動能源流與信息流高度融合的智能調控及安全仿真方法研究,強化多源數據采集、保護數據隱私的融合共享及大數據分析處理,發展基于群體智能、云邊協同和混合增強的能源系統調控輔助決策技術,提升能源系統動態監測、協同運行控制及災害預警水平,探索多能源統一協同調度,支撐系統廣域互濟調節、新能源供給消納和安全穩定運行。
(十四)推動能源系統網絡安全技術突破。加強融合本體安全和網絡安全的能源裝備及系統保護技術研究,加快推進內生安全理論技術在能源系統網絡安全領域的應用,提升網絡安全智能防護技術水平,強化監控及調度系統網絡安全預警及響應處置,提高主動免疫和主動防御能力,實現自動化安全風險識別、風險阻斷和攻擊溯源。推動開展能源數據安全共享及多方協同技術研發,發展能源數據可信共享與精準溯源技術,強化數據共享中的確權及動態訪問控制,提高敏感數據泄露監測、數據異常流動分析等技術保障能力,促進構建數據可信流通環境,提高數據流通效率。
五、健全發展支撐體系
(十五)增強能源系統網絡安全保障能力。推動煤礦構建覆蓋業務全生命周期的“預警、監測、響應”動態防御體系,提升油氣田工業主機主動防御能力,加強電廠工控系統網絡安全防護,推進傳統能源廠(站)信息系統網絡安全動態防護、云安全防護、移動安全防護升級,加快實現核心裝備控制系統安全可信、自主可控。進一步完善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體系,推進電力系統網絡安全風險態勢感知、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強化電力行業網絡安全技術監督。加快推動能源領域工控系統、芯片、操作系統、通用基礎軟硬件等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應用。
(十六)推動能源數據分類分級管理與共享應用。推動能源行業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建設,加強數據安全治理。對于安全敏感性高的數據,提高數據匯聚融合的風險識別與防護水平,強化數據脫敏、加密保護和安全合規評估;對于安全敏感性低的數據,健全確權、流通、交易和分配機制,有序推動數據在產業鏈上下游的共享,推進數據共享全過程的在線流轉和在線跟蹤,支持數據便捷共享應用。加強行業大數據中心數據安全監管,強化數據安全風險態勢監測,規范數據使用。充分結合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體系建設,推動算力資源規模化集約化布局、協同聯動,提高算力使用效率。
(十七)完善能源數字化智能化標準體系。立足典型場景應用需求,加強能源各行業現行相關標準與數字技術應用的統籌銜接,推動各行業加快編制一批數字化智能化關鍵技術標準和應用標準,推進與國際標準體系兼容,引導各行業分類制定數字化智能化評價體系。持續完善能源數字化智能化領域標準化組織建設,加強標準研制、實施和信息反饋閉環管理。建立健全能源數字化智能化與標準化互動支撐機制,完善數字化智能化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評價機制和服務體系,廣泛挖掘技術先進、市場推廣價值優良的示范成果進行技術標準化推廣應用。
(十八)加快能源數字化智能化人才培養。深化能源數字化智能化領域產教融合,支持企業與院校圍繞重點發展方向和關鍵技術共建產業學院、聯合實驗室、實習基地等。依托重大能源工程、能源創新平臺,加速能源數字化智能化中青年骨干人才培養,加速培育一批具備能源技術與數字技術融合知識技能的跨界復合型人才。鼓勵將能源數字化智能化人才納入各類人才計劃支持范圍,優化人才評價及激勵政策。促進交流引進,大力吸引能源數字化智能化領域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創業和從事教學科研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