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則
1.市場主導,政府推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充分發揮政府規劃的引導作用,針對科技開發、產業化、產業振興、市場培育等關鍵環節,加強組織協調,健全激勵政策體系,完善有利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的體制機制。
2.科技先導,創新驅動。充分發揮科技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立足優勢領域,著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建設高水平研發平臺,打造高層次科技人才隊伍;大力實施自主創新行動計劃,加快推進原始創新,增強集成創新,加強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全面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提供堅實的科技和智力支撐。
3.重點突破,開放拉動。選擇具備一定產業技術基礎、市場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優勢領域,瞄準國際國內市場空白點和薄弱點,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特色產業集群,盡快形成競爭新優勢;充分利用全球創新資源,創新國際合作模式,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4.鏈條延伸,集聚帶動。著力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強的大企業集團,帶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打造一批分工合理、協作密切、特色鮮明的產業鏈;充分發揮各類園區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載體作用,大力實施產業集聚發展工程,通過系列優惠政策吸引各類創新要素和產業向園區集聚,培植一批規模優勢突出、創新能力強、示范帶動作用大的產業聚集區。
(三)發展目標
1.創新能力明顯增強。到2015年,R&D/GDP達到2.2%,重要骨干企業研究開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達到5%以上;加快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創新平臺,培養一支掌握世界前沿技術的人才隊伍,發明專利質量大幅提升,數量力爭躋身全國前列。
2.競爭優勢大幅提高。有利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市場競爭環境更加優化,政策支撐體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具有核心關鍵技術與自主品牌的國際化企業集團,參與國內外分工的層次不斷提高,成為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發制造基地。
3.引領帶動能力顯著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年均增長25%左右,形成技術含量高、核心競爭力強、特色優勢突出的產業鏈和產業集群;到2015年,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0%,對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的帶動作用顯著增強。
到2020年,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力爭達到20%,部分產業和關鍵技術躋身國際先進水平,成為帶動經濟持續發展、產業結構升級和增加勞動就業的主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