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勇編者按:作者鄭勇先生從事光伏行業多年,其萬字雄文《從綠電經濟時代的大視角,論我國光伏經濟的未來走向》,對光伏產業發展有著獨到解讀,本網授權刊載該文,為便于閱讀,特分拆為三篇文章連續刊發。關鍵詞:光伏經濟、移動新能源產業、綠電經濟相比石化能源,作為清潔能源的光伏發電在現有能源體系中的市場競爭力明顯偏弱,其可持續
文/鄭勇
編者按:作者鄭勇先生從事光伏行業多年,其萬字雄文《從綠電經濟時代的大視角,論我國光伏經濟的未來走向》,對光伏產業發展有著獨到解讀,本網授權刊載該文,為便于閱讀,特分拆為三篇文章連續刊發。
關鍵詞:光伏經濟、移動新能源產業、綠電經濟
相比石化能源,作為清潔能源的光伏發電在現有能源體系中的市場競爭力明顯偏弱,其可持續發展受到政策、市場、土地、補貼等多重因素制約,加之前期扶持政策執行不徹底、補貼拖欠嚴重等原因,造成行業技術升級不如預期、市場化發展模式還在探索。短期來看,行業要實現市場化循環發展還較為困難,仍需政策面一定程度的扶持。
政策雙軌導致供求割裂
從實際情況來看,產業政策已明顯滯后于行業發展,市場手段和計劃干預不夠協調,造成光伏經濟價值被多重蝕食。
(1)前端市場經濟,后端計劃經濟,用戶側動力不足
目前,在光伏電站投產以前的整個光伏產業鏈各環節,都已經市場化,如硅材料、電池、組件的生產與銷售、電氣設備材料的采購、電站的設計施工選擇等,完全由市場說了算。
但電站投產后的產品銷量和售價,卻仍由行政核定,供求雙方只能被動執行,完全沒有自由談判權。因此,直白點說,供求雙方只需交往好行政機構,就能實現利益最大化。
(2)扶持政策提前邁入拐點,補貼缺口暫無解決良策
2013年,為應對外部市場“雙反”被動局面,中國政府啟動了度電補貼的產業扶持模式。這一模式具有以下特點:
① 補貼與可再生能源基金掛鉤,解決了錢的來源問題,又沒有增加財政負擔;② 基金夾在電費里(用電量年年增長、資金來源有保障),由電網公司征收則等于政府為補貼來源背書;③ 電站建好后集中并網,所發電量按規定電價強制出售給電網公司;④ 補貼連續20年,收益有保障,又有電站資產抵押,金融機構看不到任何風險;⑤ 補貼發放由國家能源局、財政部、電網公司之間“三權分立、相互制衡”。
作者:鄭勇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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