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一些美國國會議員日前表示,將在明年推動稅法改革,從而讓可再生能源項目也能同石油項目一樣享受到稅收政策帶來的益處。
稅法改革提案的發起者表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強勁勢頭表明,應該允許風能、太陽能、生物燃料等可再生能源項目以“業主有限合伙制企業”的性質征稅。這種形式的稅收結構允許企業從股票市場募集資金,并使企業可以避免繳納收入所得稅。
為應對債務問題,美國國會正設法在增加政府收入的同時削減成本,并計劃于2013年推進全面的稅收改革。在此背景之下,29位議員致信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尋求政府的支持。他們表示,只需對稅法進行微小調整,就能夠讓可再生能源吸引數十億美元的私人投資。
一些民主黨人士希望取消針對石油和天然氣公司的稅收優惠措施;而共和黨則對可再生能源享受的臨時稅收激勵措施提出了批評。
來自特拉華州的民主黨參議員克里斯•庫恩斯(Chris Coons)表示,如果廣泛用于化石燃料企業的“業主有限合伙制企業”稅收結構被擴展到可再生能源,所有類型的能源都將受益。
庫恩斯表示,稅法改革提案不會剝奪石油、天然氣或管道公司的任何利益。長期可預見且明晰的稅收優惠融資工具對于化石燃料和可再生能源都有益,同時也能推動總體能源戰略的實施。
不僅如此,德克薩斯州共和黨眾議員特德•波(Ted Poe)、加利福尼亞州民主黨眾議員麥克•湯普森(Mike Thompson)、佛蒙特州民主黨眾議員彼得•韋爾奇(Peter Welch)將同時提交一個配套法案,對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發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