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國家通訊社3月21日阿斯塔納訊,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簽署《關于批準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章程》的法律。按照章程,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推動所有形式可再生能源的推廣和可持續利用,考慮國家和國內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優勢及藉此獲得的福利,同時關注可再生能源對保護環境的意義。 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主要由全體成員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組成。該機構在年度工作計劃的基礎上開展工作,該計劃由秘書處編制,提交理事會和全體成員大會審議并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