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動指南。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新一屆政府成立伊始,就將其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著力點,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行動,作為統籌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抓手,作出全面部署。行動計劃在深入研究、反復論證的基礎上發布實施,體現了中央科學嚴謹、實事求是,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改善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權益的堅定決心。
我國大氣污染問題是長期積累形成的。治理好大氣污染任務重、難度大,必須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必須堅持防治大氣污染人人有責,在全社會樹立“同呼吸、共奮斗”的行為準則;必須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行動計劃按照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配合、區域協作與屬地管理相協調、總量減排與質量改善相同步的總體要求,提出要加快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新機制,本著“誰污染、誰負責,多排放、多負擔,節能減排得收益、獲補償”的原則,實施分區域、分階段治理。
行動計劃提出,經過五年努力,使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全國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具體指標是: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