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晶科能源總裁陳康平在此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建議,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建立局域性微網,解決分布式光伏的發展難題。以下為建議全文:
一、建議背景
新能源產業是關系我國未來社會經濟發展的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對于保障光伏產業健康發展、優化能源結構具有重要意義。
十八大報告首次把生態文明建設列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把新能源開發提升到國家戰略的層面推進; 李克強總理也高度重視光伏行業的發展,并曾多次蒞臨光伏企業調研,在歐盟“雙反 ”中組織相關部門出臺了許多支持行業發展的政策,給予光伏企極大發展信心。
在推進城鎮化建設的講話中他多次強調,要結合城鎮化建設,采取鼓勵太陽能發電備應用、支持分布式發電并網等措施,在國內開拓更大市場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2013年,以《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為統領,各部委、國家電網公司、國家開發銀行都相繼出臺了支持光伏發電發展的政策。全年新增光伏發電裝機超過以前歷年總和,達到1100多萬千瓦。在建設類型上,由于就地消納條件好等優勢,分布式光伏發電成為主要發展方向,在國家確定的2014年年度新增建設規模中,分布式光伏發電占800萬千瓦,超過獨立光伏電站的605萬千瓦。
二、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存在的問題
西部地面電站的大規模開發,除面臨輸送瓶頸外,還在能源輸送損耗上面臨不小的壓力。光伏電站的分布由西部的地面電站向中東部的分布式屋頂轉移,也是勢在必行的戰略選擇。按照一般經驗,對于分布式發電項目企業要承擔至少20%的啟動資金,近80%的資金需要市場融資支持,而多數銀行對分布式光伏發電保持觀望態度。
簡而言之,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發展還面臨諸多有待解決的問題,眾多銀行的擔憂也正是困擾投資者的問題:
1、融資難
目前分布式光伏電價補貼由原來的“金太陽”裝機補貼轉為分布式的發電量補貼,作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來講,必須尋求市場資金的支持,然而,多數銀行對于目前的政策和現狀并不樂觀。
2、面向多個業主的電費收繳問題
分布式光伏發電是面向形形色色的業主,難保會面臨項目產權、收益糾紛及企業破產等因素造成的電費收繳難問題。
3、高效屋頂資源緊俏
所謂高效屋頂資源,即實際屋頂發電占比業主總用電量的比值較高的屋頂。分布式光伏只有建在電價較高、工業較集中的地方才有意義;當前,特別是在分布式補貼較好的江浙地區,高效屋頂資源非常緊俏。
4、缺乏穩定的預期收益。
首先,雖然很多地方的理論預期年收益在10%到15%之間,但是企業的自發自用電量和企業的生產經營是緊密結合的;換句話說,企業經營不好的時候,多余電量只能按照0.40元左右的價格并網銷售。
其次,分布式光伏發電屋頂業主有變更風險。一般來講,分布式光伏屋頂電站承諾25年的發電使用壽命,但是很多企業無法正常生存25年,此外,很多屋頂產權不清晰,也是一個困局。另外,開發區的企業屋頂多是彩鋼瓦,而彩鋼瓦的使用壽命多半在15年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