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漢能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李河君
新能源圈中,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漢能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李河君絕對稱得上“改革派”,在他眼里,光伏通過技術革新實現“撇開財政拐棍平價上網”只需1年到2年,絕不會拖到業界普遍認為的4年后,也就是2017年;而以光伏為代表的新能源,更不只是傳統能源的“補充”,則應是“替代”。
或許正是因為這些超前的觀點,使得新能源圈乃至整個能源界對李河君頗為贊賞。多年來,他大聲疾呼,有力推動了我國光伏應用的分布式發展;與此同時,他所倡導的光伏革命有意無意間也打破了固有的利益格局。
事實上,在業界更多人陷入“規模為王、跑馬圈地”的洪流,妥協于“賺錢才是第一要務”的觀念時,李河君和漢能卻近乎頑固地將自身發展系于探索前沿技術、深耕設備國產化的突破。
3月9日,身為全國政協委員,李河君就全面落實《節能發電調度辦法》、促進分布式光伏發展、建立支持光伏產業金融體系等問題接受了《證券日報》獨家專訪。
記者:“十二五”時期,我國光伏電池產量約占世界總產量的60%,是當之無愧的光伏大國。但面對歐美“雙反”,我們卻顯得那樣脆弱,頃刻間,組件價格急降,眾企業現金流緊張,甚至瀕臨破產。您認為造成這一局面的核心原因是什么?
李河君:我認為是核心競爭力不足。我國光伏的先進技術、關鍵材料與高端裝備仍然依靠進口。
高端成套裝備進口推高成本,綁架技術創新。光伏高端裝備制造業以高新技術為引領,處于價值鏈高端和產業鏈核心環節,決定著光伏產業鏈綜合競爭力,是現代光伏產業體系的脊梁,是推動光伏產業轉型升級的引擎。但實際情況是,全球薄膜電池的設備供應商很少,進口設備成本高。此外,關鍵設備的進口也會導致技術上對設備供應商的依賴。
因此,要擴大產能、降低制造成本,就必須實現薄膜產業高端裝備的國產化。必須抓住“十三五”時期的良機,盡快提升我國光伏先進技術研發和高端裝備制造領域的核心競爭力,搶占未來經濟和科技發展制高點,推動光伏產業結構調整,加快轉變能源經濟發展方式,實現我國由光伏制造大國向研發制造強國的轉變。
具體做法上,應明確我國太陽能光伏產業的技術發展方向,而薄膜化、柔性化是全球太陽能技術發展的總趨勢和方向;此外,將薄膜太陽能先進技術研發和高端裝備制造納入“十三五”重大專項。
記者:早在2007年,我國頒布的《節能發電調度辦法(試行)》就曾規定“優先調度可再生發電資源”,而2013年出臺的《分布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更是明確“電網企業應保證分布式發電多余電量的優先上網和全額收購”。此后,《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提出“電力調度機構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電網安全穩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發電出力”,但為何截至目前,棄光棄風等現象仍大量存在?
李河君:這是由于新能源是替代能源的戰略定位還不夠清晰明確。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不應是用來彌補電力缺口的補充能源,而應是燃煤火電的替代能源。
只有電力市場化,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發電的體制性障礙。建議在國家對電網企業單獨定價、嚴格監管的基礎上,放開發電和用電價格,實行由發電方和電力用戶通過市場交易形成電力價格的市場機制。
我們應盡快取消行政安排的發電量計劃指標體系,落實《可再生能源法》,確定“非化石能源無條件優先替代化石能源”的法律原則和國家戰略。在全國范圍推廣2007年國務院批準試點的《節能發電調度辦法》,實現“任一時刻發電所用的化石燃料消耗最少”。
對調峰備用的火電機組給予“容量費用”。對于因節能調度辦法導致發電量收入不足以支撐正常經營的燃煤火電機組,如果是電力系統調峰,備用所需的容量范圍,則由國家給予“容量費用”;其余火電機組國家不負責,均由企業按經濟原則處理虧損問題。主要原則:不能因為火電企業經濟效益問題而多燒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