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江西省將對省級光伏發電項目進行政府補貼,每度補貼兩毛,這是中部省份中出臺的第一個省級光伏發電補貼政策。同時,江西省鼓勵居民建設家用微型光伏電站,2014年要爭取建成5000戶。
2017年力爭光伏發電達180萬千瓦
據了解,2014年4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了《加快推進全省光伏發電應用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全面推進我省光伏發電應用工作,2014年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8萬千瓦,力爭2017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80萬千瓦。
《方案》提出,列入全省年度建設計劃的項目(萬家屋頂項目除外),建成并通過驗收后,在享受國家度電補貼的基礎上,給予統一標準的省級度電補貼,即:建成投產并通過驗收的光伏發電項目,省里按發電量每度電給予0.2元補貼,補貼期20年。這是推動我省光伏發電應用的一項重大政策,也是中部省份中出臺的第一個省級光伏發電補貼政策,補貼標準與沿海發達省份相近。該項政策的出臺,將大大提高江西境內光伏發電項目的經濟性,增強企業在江西投資光伏發電項目的積極性。
鼓勵各類資本進入光伏發電應用領域
去年以來,江西省發改委先后開展了“萬家屋頂”居民光伏發電、新余高校區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等項目示范的建設,在江西發展光伏發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方案》要求在示范項目基礎上,由省發改委牽頭、各部門配合全面推動園區、企業、機關、公共機構和居民建設光伏發電應用,黨政機關、公共機構要率先建設光伏發電設施,發揮好政府的引導作用;在不破壞生態環境前提下,利用閑置土地資源因地制宜地建設獨立光伏電站項目;繼續實施好萬家屋頂光伏發電示范工程,鼓勵居民建設家用微型光伏電站,2014年要爭取建成5000戶。
《方案》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進入光伏發電應用領域,研究搭建省級光伏發電項目融資平臺,向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融資支持,項目向融資平臺提供收(電)費權和電站資產質押,有效解決光伏發電項目融資難的問題;落實我省政策意見,堅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光伏發電應用領域,相關優惠政策不分所有制實行普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