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俄羅斯能源政策開始向發展可再生能源轉變,實施了基于電力批發市場能力機制的可再生能源激勵機制,意在增加可再生能源在俄羅斯能源產品中所占份額。芬蘭拉彭蘭塔理工大學(Lappeenrant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一項研究證明,該激勵機制取得了良好效果,能夠使投資者
2013年,俄羅斯能源政策開始向發展可再生能源轉變,實施了基于電力批發市場能力機制的可再生能源激勵機制,意在增加可再生能源在俄羅斯能源產品中所占份額。芬蘭拉彭蘭塔理工大學(Lappeenrant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一項研究證明,該激勵機制取得了良好效果,能夠使投資者對風能、太陽能以及小規模水力發電等可再生資源投資有利可圖。
研究人員給出了對俄羅斯可再生能源激勵機制以及相關容量電價定價機制的詳細的英文描述,希望以此幫助俄羅斯開放可再生能源市場,吸引國際投資者。除此之外,研究還提出了有利于盈利的可再生能源投資標準:首先,要明確恰當的發電廠選址,使其電力生產能力能夠達到激勵機制中目標生產水平的75%以上;其次,必須確定投資成本是否符合激勵機制中的各項規范;最后,考察投資項目能否使用俄羅斯的技術建成。
研究人員表示,其考察的是俄羅斯可再生能源投資項目的平均水平,然而,俄羅斯不同地區間的電價、生產力及資源利用性等有所不同。研究人員稱,未來還將研究俄羅斯電力零售市場中的小規模可再生能源生產的政策支持機制。該研究將俄羅斯境內不同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盈利能力進行比較,結果顯示,太陽能是吸引投資者的首選。(王曉真/編譯)
作者: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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