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強光伏發電項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對已取得年度預分配計劃但未按規定使用省產產品的項目,不得享受省級度電補貼,但可以享受國家度電補貼!
作者:光的棍
來源:華夏能源網
原標題:江西明確不用本省產品不給光伏補貼:響亮三耳光打在了誰的臉?
“我的地盤我做主”,霸氣的地方保護主義在光伏行業再出新榜樣!
近日,
江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強光伏發電項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對已取得年度預分配計劃但未按規定使用省產產品的項目,不得享受省級度電補貼,但可以享受國家度電補貼!
《通知》一出,業界嘩然,這樣帶有明顯地方保護主義色彩的政策,再一次刺痛行業內外人士的神經!雖然業內人士議論紛紛、多有不滿,但江西方面卻“理直氣壯”,其在文件中明確表示:省級度電補助目的是支持省產光伏產品的推廣使用。
這話說的很直白了,我江西給光伏發電補貼,目的就是支持本省的光伏產品,其他省份的產品想要補貼?沒門!
這樣的出發點,就有點讓人看不明白了!咱們不是說好的,要綠色環保、要低碳可持續么?如此明顯違背上級精神、違背市場經濟基本原則的做法,為何就能隨隨便便出臺了呢?光伏地方保護主義政策的出臺,實際是在啪啪響地打臉!
第一耳光,打在了上級主管部門的臉上!去年12月20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于完善太陽能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禁止地方保護行為,包括:不得設置限制外地企業參與的條件,對本地、外地企業不得差別對待,不得將企業購買本地光伏電池等設備、建設配套產能作為競爭條件等。江西省能源局作為國家能源局的下屬單位,完全沒有將上級要求放在眼里。
第二,打了國務院會議精神一耳光!2012年12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確定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明確提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減少政府干預,禁止地方保護。國務院會議精神,到了地方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堂而皇之的搞地方保護!
第三耳光,又打在了誰的臉上?我們先來看一份文件!
2014年4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加快推進全省光伏發電應用工作方案》,正是這份文件明確了江西的光伏扶持度電補貼標準為:建成投產并通過驗收的光伏發電項目按發電量每度電給予0.2元補貼,補貼期20年。
作者:光的棍 來源:華夏能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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