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引起了行業的廣泛關注。為方便各方準確理解政策要求,推動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工作順利開展,《中國電力報》記者專訪了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有關負責人,就《實施辦法》主要內容進行了解讀。
問:《實施辦法》是在何背景下編制出臺的?
答:2015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啟動了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2016年、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陸續公布了兩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為做好試點項目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頒發管理工作,推動試點項目落地,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組織開展了試點項目電力業務許可情況專題調研,并持續動態跟蹤項目推進情況。調研發現,影響部分試點項目推進速度和部分建成項目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的原因之一,是配電區域劃分工作相對滯后、劃分意見獲取難度較大。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多次組織召開電力體制改革專題會,聽取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推進情況匯報,研究制定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相關辦法。
問:《實施辦法》主要包括哪些內容?重點解決哪些問題?
答:《實施辦法》明確了“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的定義;提出了配電區域劃分的基本原則、責任分工及政策導向;規定了項目業主申請配電區域劃分時需提供的資料以及地方相關主管部門劃分配電區域的依據、辦理流程和辦理期限;并對非本區域配電網運營主體所有存量配電網資產的處置方式提出了指導意見。可以說,《實施辦法》形成了一套系統完備、分工明確、可操作性較強的配電區域劃分辦法,為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提供了政策支撐和制度遵循,為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落地創造了條件。
問:配電區域的劃分應遵循哪些原則?
答:配電區域劃分應堅持公平公正、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界限清晰、責任明確的基本原則。在一個配電區域內,只能有一家售電公司擁有該配電網運營權。
具體而言,配電區域首先強調地理的概念,原則上應按照地理范圍或行政區域劃分,具有清晰的邊界,盡量避免出現重復建設和交叉供電,主要目的是確保普遍服務和保底供電服務落到實處,也是與《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中強調“區域”的概念保持一致。
政策導向方面,增量配電業務須符合國家電力發展戰略及產業政策,鼓勵以滿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為主要目標的增量配電業務!秾嵤┺k法》同時提出,不得依托燃煤自備電廠建設增量配電網,一是為了落實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避免借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名義上馬煤電項目;二是防止部分地方以規避社會責任為代價營造成本優勢。
技術標準方面,增量配電業務應符合省級配電網規劃,并滿足國家和行業對電能配送的有關規定及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