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通報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有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山西、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廣東等8個省、直轄市18家企業生產的18批次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產品。其中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16.7%。重點對產品的碎片狀態、霰彈袋沖擊性能、光學性能、耐洗涮性能、耐中性鹽霧性能、耐濕凍性能、耐紫外性能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主要是耐濕凍性能。
本次抽查的主要特點。一是實施抽檢分離,生產企業抽樣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抽樣輔助工作由不承擔該產品檢驗任務的技術機構實施。二是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大力支持,科學規劃、統籌部署本省抽樣力量,有效保障了抽樣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招標遴選入圍檢驗機構,入圍后隨機選擇,公開、公正、科學地遴選承檢機構。四是深化“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采用“雙隨機”信息化系統,隨機確定抽查企業,隨機確定承檢機構,并進行匹配。五是實行市場抽樣和生產企業抽樣相結合,對童鞋、旅游鞋產品采取市場抽樣方式進行抽查。六是遠程監控抽樣全過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證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出,針對本次抽查中不合格檢出率較高的產品,如童鞋、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等,要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后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省(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做好后處理工作。
信息來源市場監管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