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就2019年光伏發電管理辦法征求相關行業協會、金融機構、媒體單位以及相關專家意見。會上透露,今年我國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工作有重大機制創新,將實行需要國家補貼項目和不需要國家補貼項目分類管理,其中,對需要補貼的項目采用“量入為出”的方法,以補貼額定裝機量,通過競爭性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實現資源配置。新政釋放出穩定預期、加快轉型、改革創新的信號,當前行業及企業就新政基本思路已達成共識,期待政策早日出臺,以推動2019年光伏產業穩中求進、實現高質量發展。
會上,國家能源局將2019年新政總體思路概況為四句話:市場導向,能交給市場的都交給市場,仍需政府管理的,也要采用市場化的管理辦法;競爭配置,需要補貼的項目原則上都要通過競爭性配置來確定業主和電價;分類施策,一是按照光伏扶貧、戶用以及其他類型項目分類施策,二是新老項目分類施策;穩中求進,保證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同時,對于需要國家補貼的項目,新政確定其基本原則為六個“定”:財政部定補貼“盤子”、發改委定電價上限、能源局定競價規則(地方競價申報,國家統一排序)、企業定補貼強度(企業自行申報電價)、市場定建設規模(市場平均補貼強度越低,則可安排新增規模越大)、電網定消納上限。在此基礎上,新政還需統籌平衡能源轉型目標、電網消納能力以及財政補貼資金使用。
新政最大的亮點和變化在于大大提高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除扶貧、戶用和原已批準的特殊項目外,2019年分布式和地面電站將全部采用競價方式獲取補貼指標,改變了過去由國家按規劃定規模、按省份分指標的方式。將地面電站和工商業分布式項目放在一個大盤子里競爭,以電價競價為最主要的分配標準,能盡最大程度地摸底每一個項目的電價下降空間,為補貼規模開拓出更大的空間。并且,國家補貼資金將優先用于補貼需求下降快、能盡快實現平價的項目和地區,有利于充分發揮國家補貼資金支持先進企業和引領光伏平價上網的作
“新政策釋放出三個信號,一是穩,即穩定市場預期;二是轉,產業發展過程和發展方式都要轉,由規模擴張轉為提質增效,實現高質量發展;三是改,要改革機制,調整政策。”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李創軍說。
會上,對于戶用以及工商業分布式項目規模如何分配,相關行業協會建議采取動態規模管理方式,先給戶用、工商業分布式項目分配一定的規模,然后進行地面電站招標,之后財政部給出的本年度總的補貼資金額度如果尚有余額,則再分配給戶用、工商業分布式項目。動態規模管理的目的是最大化利用補貼資金,避免浪費。
對于不能在規定期限建成并網的情況,相關行業協會建議通過引入信用“黑名單”或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等方式,起到約束規范以及引起重視的作用。此外,與會金融機構、媒體單位代表以及相關專家等還提出設置一定技術門檻和質量標準并加強監管、避免搶裝以及避免規模過大、建立后評估動態調整機制等建議。
目前,從征求意見的反饋情況來看,企業和行業對新政總體思路、原則以及競爭配置方式已達成基本共識,認為其符合市場預期,利好行業發展,有望引導2019年光伏產業實現“穩中求進”的發展目標,期盼政策早日出臺。但另一方面,對于一些細節問題,如單獨管理的戶用項目如何分配規模、工商業分布式項目是和地面電站統一競價還是單獨管理、歷史遺留項目如何處理等問題,仍需在進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見以及進行相關測算的基礎上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