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能見網消息;東莞市光伏行業協會獲悉能源局2月18日座談會紀要,僅供行業人士參考,以下是紀要原文:
參會領導:能源局新能源司李創軍副司長,發改委價格司支玉強處長,財政部經建司史科路處長,國家能源局節能司齊志新處長,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熊敏峰處長。國家電網,南方電網,蒙西電網。
參會企業:國電投,中廣核,三峽,晉能,協鑫,隆基,特變,晶科,晶澳,通威,晴天,正泰,英利等企業代表。
會議討論議題
歸納為以下幾句話:
普通電站和工商業分布式電站改為全國競價獲取指標,每年一次各省組織報能源局排序公布。總的補貼額度由市場決定確保2019年發展規模穩中求進。
補貼總量30億,降價金額由高到底排序,確定總的補貼規模。財政部確保新增項目每年獲得補貼,但以往項目缺口非常大,短期內無法解決仍然要排隊。
戶用分布式,從總金額中切一定比例支持,定向支持全年補貼金額不變,但是總規模受限。2018年630以后的項目,可以由電網審定后執行新的電價。
先建先得項目不得參與新增項目競價,這部分多達20GW,只能按照無補貼項目申報。
新的政策下發后,不再統一組織領跑者基地項目,已籌備的基地按照競價項目申報。
財政部今后將不再直接下發補貼目錄,制定好規則,由電網企業統一公布補貼目錄。
一、改革的方向:
2019年2月18日下午,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召開座談會,就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向20余家電網及光伏企業征求意見。主管部門的相關領導向參會企業代表傳達了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規則(草稿)。業內專家把新政的要點總結為五句話:財政部定補貼規模、發改委定補貼上限、能源局定競爭規則、企業定補貼強度、市場定建設規模。
改革要平衡好三個方面問題:(①能源轉型的需求;②電網消納能力;③財政補貼的實力。因此全年的項目分成兩部分,不需要補貼的和需要補貼的,不需要補貼的已經出臺文件,各省可以貫徹執行,需要補貼的按照新的方法確定項目。
在新政下,國家能源局將不再設定全年補貼裝機規模,而是根據申報電價,在定的年度補貼總規模下,由市場本身確定補貼裝機規模。以電價為核心,通過市場競爭放大增量規模,平均補貼強度越低,可安排新增規模越大;這也基本符合之前征求意見座談會中光伏企業關于“多降補貼、多給規模”的訴求。
二、優化補貼項目管理,五類項目按照尊重歷史的原則,老項目老辦法,新項目新辦法實施:
1、光伏扶貧項目:光伏扶貧按相關國家政策實施;戶用光伏確定年度補貼規模,按照固定補貼標準進行單獨管理,不競價;
2、戶用光伏(要求為業主自建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根據切塊的補貼額度,確定的補貼電價不參與招標競價,全年補貼價格不變。
3、工商業分布式項目(容量小于6MW戶用光伏以外的各類分布式):招標競價,根據一定補貼總額度(尚未確定)確定入圍補貼項目名單。
4、普通光伏電站(裝機容量超過6MW的所有項目):招標競價,根據一定補貼總額度(尚未確定)確定入圍補貼項目名單。
國家實施的專項工程或示范項目(包括國家明確建設規模的示范省、區、城市內的光伏項目,以及跨省跨區輸電通道配套光伏項目等)。
國家明確得跨省跨區輸電通道配套光伏項目,在文件發布前已按相關規定競爭招標確定項目業主和明確上網電價的,繼續執行原有政策;領跑基地、示范基地等單獨競爭招標的項目不進行補貼申報競爭排序,執行各項目招標確定的上網電價和相應補貼標準;
三、支持戶用光伏發展
1、新建項目依法依規辦理備案,年度裝機總量內的項目,已建成并網時間作為補貼計算起點,執行度電補貼標準(擬0.18元)。
2、文件發布前已經并網的項目,即日起由電網和備案機關聯合審定,按照審定時點,享受該時間的補貼政策。(由此解決2018年下半年的項目。)
3、國家能源局發布支持的戶用裝機總量,每月10日前省級電網公司對外公布上月新增并網,(含已建成并網)的項目信息,每月15日前向能源局報送信息。當超過年度裝機總量時,當月最后一天為本年度可享受國家補貼政策的截止日期。
四、普通項目競爭性招標辦法,每年一次申報,以厘為單位排序。
1、各省能源主管部門根據國家補貼光伏項目年度工作安排和相關要求,發布年度擬新建項目名單;在這個過程中,省級主管部門要做好統一規劃和管理,綜合考慮發展規劃、當地資源條件、監測預警、市場消納、建設成本等要素,合理把控發展速度,省級電網企業同時也要研究論證本省電網消納新增并網光伏發電規模的能力,以確定擬申報國家補貼的新增規模。
2、省級主管部門再按國家政策出臺本省光伏項目的競爭配置辦法,組織競爭性招標確定項目業主和預期上網電價。
3、省級競爭結果在某一時間節點前將上報至國家能源局,申報信息包括預期投產時間、上網電價等,并附上各項目已經落實的用地、接網、消納等相關建設條件和全省落實規劃、監測評價、接網消納等管理要求的支撐性文件。
4、國家主管部門把各省匯總的項目放至總表中,根據上網電價申報價格較招標上限電價的下降額高低排序,直至入選項目補貼總額達到國家確定的當年新增項目補貼總額限額為止(目前該限額尚未完全確定);國家主管部門對外公示、發布項目名單及各項目的補貼標準;進入補貼規模的項目業主依法依規辦理手續并進行項目建設。
五、其他有關要求
1、應該符合規劃,滿足監測預警要求落實接網消納,嚴禁先建先得。(西藏可以自行管理,但是要在自治區內消納。)各省電網公司要研究論證本省消納能力并作為新增項目的依據。
2、新建項目符合市場環境監測評價要求
1)紅色地區除扶貧和平價基地和外送基地外,原則上不安排其他項目。
2)橙色地區提出有效措施改善市場環境下,合理調控安排項目。
3)綠色地區可以合理有序安排。
3、明確并網時間要在承諾的時間內,逾期的按照國家政策執行季度退坡,在兩個季度后仍未并網的,放棄補貼政策。工商業分布式有可能只給一個季度的緩沖期。
4、新老政策銜接:本通知發布前已經明確的業主上網電價繼續執行原有政策,已經核準輸電通道,但是沒有明確業主和上網電價的,由地方政府自主上報制定,不參與全國競價。領跑基地示范基地不進行全國競價,執行當時招標定的補貼電價。
5、業主在自有土地和產權上建設的項目,可不進行項目業主招標。但是必須參與全國競價。
會上重點發言及答疑
1、財政補貼總額多少?能否保證轉付?
全國每年700億總的再生能源資金,新增7-8%也就是50億,用于光伏,風電和生物質能,能夠給光伏的兩年內約40億,考慮的行業迫切訴求,2019年達到30億的話,2020年10個億,逐步退坡。可以保證新增競價頊目從第二年開始每年獲得補貼。但是以往項目缺口巨大仍需要耐心等待。
2、先建先得項目能否參與全國競價?
不能。先建先得本身是地方政府承諾的,國家能源局沒有承諾過,據統計已經發電卻沒有指標的先建先得項目20GW如果參與新的競價,嚴重影響2019年新增裝機量,也是不合理的,因此先建先得項目只能夠申請無補貼項目。
3、2018年531之后并網的項目能否申報補貼?
地面和工商業分布式項目不允許申報。戶用項目可以向電網和發改委申請核定,按照核定時間點享受2019年電價政策,納入年度規模。
4、企業呼吁能否放開容配比?
光伏要降低度電成本,實現高質量發展應該放開容配比。水規院解釋,行業應該現制定一個技術規定,報主管部門審批,逐步形成標準,需要時間。
5、全國競價的操作會不會太慢,目前儲備的項目都比較少,怎樣保證投標?
爭取3月份下發管理規則,4-5月上報項目,大部分項目爭取在三四季度并網。對于當年沒有完成并網的,補貼資金轉移到2020年度執行,對于沒按要求實現并網的,取消補貼資格。
6、戶用補貼規模給多少合適?
根據以往經驗,每年50萬戶家庭是合理的,但是補貼金額如果確定在0.18元的話,補貼金額需要7-9個億,超出了預計金額。因此有可能按照20%的總金額,也就是全年不超過6億來執行。
7、以往項目拖欠補貼太多,財政部能否考慮解決?
協鑫7GW項目欠補70億,晶科3.4GW項目欠補34億,很多民營企業被補貼拖欠無法自拔,銀行又不認可沒有確權的項目不給融資。
財政部回復短期內無法解決,只對新增項目30規模之內的保證每年拿到補貼以往項目拖欠金額太大,面臨國務院要求全社會用電下降10%以上,這個矛盾都沒法解決,更不用說光伏欠補貼了。以前也考慮過按照60%或更低比例給所有項目先雨露群沽發些補貼,目前還沒確定此方案,在座很多企業表示贊成。
8、能源局還組織領跑者基地嗎?
不再組織。原因是領跑者基地是為了提升技術來降低補貼電價,既然新政額全國項目按照電價統一排序,再單列出領跑者項目來補貼有可能高于其他項目,明顯不合理。
9、財政部還組織補貼目錄嗎?公司重組項目公司名稱變更怎么申報?
財政部將不再下發補貼目錄,制定規則后,由電網企業發布補貼目錄,名稱變更等問題找電網企業按照規則辦理。
以上為會議摘要,部分問題仍在討論當中,可能與最終確定的政策有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