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以及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公司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共同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工作的通知》以及《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國家電網公司 南方電網公司 關于進一步共同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工作的通知》解讀。
同時還發布了《進一步共同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工作任務分工及完成時限》,各方將發揮各自領域優勢共同推動岸電可持續發展,重點部署了5個方面18項主要工作。發改委與能源部門需在時限內制定相關財政資金獎勵政策,并支持港口企業等參與電力市場化改革,鼓勵港口企業等參與電力市場購電;要落實將因岸電電能替代產生的合理岸電配套電網建設改造投資納入配電網企業有效資產,將合理運營成本納入輸配電準許成本。
隨著經濟不斷發展、港口規模不斷擴大,傳統港口會帶來更多的能源消耗和有害氣體排放、噪聲等環境污染,船舶廢氣成為中國港口城市的主要大氣污染源之一。港口如何合理利用電能、如何清潔發展也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電儲能技術可在港口岸電系統中改善電能質量,還可建設為風光儲充岸電系統,利用海邊的風能和太陽能進行發電,對港區內負荷進行供電,儲能系統對太陽能發電和風力發電的功率波動進行有效的平抑,改善電網對新能源的消納能力,并利用峰谷差價削峰填谷,輔助實現綠色港口電網的節能效益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