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政府網消息,近日有網友咨詢河南發改委關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30日新增的全額上網電站是否享受國家補貼的問題。對此,河南發改委明確表示:2018年“531”后并網的非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無補貼
河南發改委表示: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說明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1459號)有關要求,我省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建設,且在2018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戶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標桿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由當地電力公司代為撥付。2018年5月31日之后并網的其余類型分布式光伏電站目前暫不納入國家規模管理范圍,不能享受相應補貼。
來源:河南省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