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甘肅發改委官網獲悉:4月9日,甘肅省發改委發布《關于電網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自4月1日起,甘肅省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每千瓦時統一降低3.68分錢。
《通知》明確,自2019年4月1日起,甘肅省內一般工商業用電(除汶川地震重災八縣區非普工業用電)價格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每千瓦時統一降低3.68分錢;汶川地震重災八縣區非居民照明、商業用電用電價格,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每千瓦時統一降低5.68分錢。《通知》另附《甘肅省電網銷售電價表》《甘肅省汶川地震重災區八縣(區)銷售電價表》。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規定,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迅即將本次降價政策落實到位;要做好政策宣傳解釋,主動服務企業,確保本次降價全部傳導到轉供電終端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