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公布,于11月18日,協鑫新能源與中國華能訂立合作框架協議,內容有關協鑫新能源出售位于中國的若干光伏電站;或協鑫新能源集團之若干負責經營該等電站的項目公司予中國華能或其指定主體。合作框架協議之訂約方將共同按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及上市規則等,就出售事項達成最終協議。
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各自之董事會謹此強調,出售事項須待最終協議訂立及交割。出售事項或會構成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的一項須予公布交易。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于買賣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將于出售事項訂立任何最終協議時另行刊發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