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省能源監管辦獲悉:為進一步增強檢查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按照 《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國家能源局有關工作要求,山東能源監管辦印發關于開展 ⒛20年綜合檢查工作的通知,決定在總結 2019年度綜合檢查經驗的基礎上,繼續開展 2020年綜合檢查,強化檢查結果應用。
通知要求:一是全面部署、廣泛動員, 自查自糾階段 (8月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綜合檢查實施方案,明確綜合檢查的丿總體要求、重要內容、檢查方式、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成立綜合檢查領導小組,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制定檢查表,詳細列明檢查事項。各監管對象深入開展 自查 自糾,對照本單位相關的檢查內容全面排查隱患和存在的問題。
二是深入檢查、集中執法,從嚴整治階段 (9月初-10月底):在各單位 自查 自糾的基礎上,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形式,抽取被檢查單位和現場檢查人員,組成綜合檢查組,深入企業開展綜合檢查,涵 蓋涉及被監管檢查企業所涉及的綜合監管所有內容。現場檢查的具體時間、行程另行確定。
三是總結完善、集中反饋,整改提高階段 (11月 底前):對綜合檢查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突出的問題,為 后續開展檢查打好堅實的基礎。針對被檢單位,要及時反饋檢查報告,明 確指出存在的問題,確 定整改時限和復查相關要求。
通知就有關事項及要求如下:
一、繼續推行
“
兩個一
”
綜合檢查。除上級另有安排及安
全專項檢查外,對轄區內監管對象每個監管年周期只開展一次
綜合檢查,每個企業只檢查一次,堅決杜絕針對同一家企業重
復檢查的情況,切 實減輕企業負擔。
二、全面推行
“
雙隨機、一公開
”
的監管模式。根據國家
能源局 《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方案 (⒛20年
修訂 )》 和 《國家能源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20⒛ 年修訂 )》
等文件要求,我 辦建立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市場主體名錄庫,
切實做到在監管檢查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
人員,檢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持續推進以信用
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建設,開展
“
雙隨機
”
抽查,根據監管
對象信用等級,設置差異化隨機抽取比例,對 失信企業加大監
管檢查力度,提 高監管檢查針對性、靶向性,增 強監管對象誠
信意識,優 化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三、積極創新監管方式方法。除開展現場監管檢查外,充
分運用互聯網+、 大數據等新技術、新手段,提升非現場監管能
力。綜合運用專項監管、監管調研、案件稽查、第三方調查和
信用管理等手段,豐 富監管形式,提高監管效能和權威。
四、強化檢查結果應用。建立健全檢查結果通報、督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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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責任追究等結果運用制度。原汁原味、毫無保留的匯總監
管中發現的問題,形 成監管報告報國家能源局。針對被檢查單
位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督促整改,形成閉環監管。通過監管
檢查,切 實為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幫 助企業改進提高。
五、主動接受監管對象監督。監管檢查過程中,所 有參與
現場監管檢查的人員及聘請的專家嚴格執行廉潔 自律各項規
定,我 辦對各類監管檢查、調研、稽查等現場工作繼續實行廉
政回訪制度,主 動接受監管對象監督。各有關監管對象如有意
見建議,請及時反饋我辦。
附件: 《山東能源監管辦 ⒛⒛年綜合檢查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