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能源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能源行業(yè)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推薦工作的通知各市發(fā)展改革委(能源局),有關省屬單位、中央駐魯企業(yè),有關行業(yè)協(xié)會(學會):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現(xiàn)已開始。為做好能源行業(yè)相關獎項提名推薦工作,根據省科技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具
山東省能源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能源行業(yè)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市發(fā)展改革委(能源局),有關省屬單位、中央駐魯企業(yè),有關行業(yè)協(xié)會(學會):
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現(xiàn)已開始。為做好能源行業(yè)相關獎項提名推薦工作,根據省科技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要求
本次提名獎項包括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際科技合作獎。推薦項目(人選)除符合《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項目需經過成果登記。尚未登記的,請申報單位盡快按相關要求進行成果登記。
2.申報省自然科學獎的項目,所提交的5篇代表性論文(專著)需在2019年1月1日前正式發(fā)表。申報省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應于2019年1月1日前在我省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3.多單位聯(lián)合申報的項目,第一完成單位權屬的主要支撐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權屬的支撐材料不低于30%。
4.2019年和2020年連續(xù)兩年通過形式審查進入評審程序但未獲獎的項目(查重支撐材料占50%以上),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術內容再次推薦申報。
5.申報本年度省科學技術獎的完成人每人限申報一項。
6.項目所含技術內容(包括創(chuàng)新點、發(fā)現(xiàn)點及其支撐材料)應未在獲國家、山東省或其他省部級政府獎勵項目中使用過。
7.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再予推薦。
8.涉密項目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
二、推薦程序
1.單位推薦。擬推薦項目應按照省科技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下載并填寫申報“提名書”(word文檔格式),由推薦單位匯總后于2021年1月11日前將提名書電子版及“2021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信息表(能源行業(yè))”(附件1)報送我局。
2.項目遴選。我局將對項目推薦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專家進行推薦。對符合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申報和提名基本要求的項目,向其推薦單位發(fā)放登錄賬號和口令。
3.項目提名。我局將對擬提名的項目(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候選人除外)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項目的所有完成人應在其所在單位按要求進行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由第一完成單位于1月20日前匯總報送我局。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將列入2021年度能源行業(yè)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名單。
三、相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發(fā)動本地區(qū)、本單位、本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申報,并對推薦項目(人選)嚴格把關。
2.推薦單位、完成單位和完成人須對材料真實性負責,對提名材料以及相關證明不真實、不完整的項目,取消后續(xù)參評資格,并進行通報。
3.相關推薦單位可從省科技廳門戶網站(http://kjt.shandong.gov.cn/)登錄“科技獎勵申報系統(tǒng)”。請務必于2021年1月20日17點前按照要求完善相關信息并完成材料提交。項目完成單位務必在該系統(tǒng)“歷史論文專利查重”模塊中,查詢參評項目擬用論文、專利是否已在往年獲獎項目中使用。
4.本通知未盡事宜,請按照省科技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及電話:王 磊 0531-68627726
趙建建 0531-81852349 15662752822
電子郵箱:sdsnyyjh@163.com
作者: 來源:山東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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