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津市工信局官網消息:2月2日,天津市工信局發布《關于開展2021年度電力需求響應工作的通知》,明確填谷需求響應一般采用固定補貼價格、競價補貼兩種模式,削峰需求響應一般采用固定補貼價格模式。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參與需求響應補貼價格以申報響應容量為依據,具體要求以發布的實施細則為準。通知強調,不斷挖掘電動汽車、儲能等響應資源
據天津市工信局官網消息:2月2日,天津市工信局發布《關于開展2021年度電力需求響應工作的通知》,明確填谷需求響應一般采用固定補貼價格、競價補貼兩種模式,削峰需求響應一般采用固定補貼價格模式。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參與需求響應補貼價格以申報響應容量為依據,具體要求以發布的實施細則為準。
通知強調,不斷挖掘電動汽車、儲能等響應資源,形成占全市年度最大用電負荷3%左右的需求側機動調峰能力。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電力需求響應工作的通知
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有關單位:
根據《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版)》(發改運行規〔2017〕1690號)等文件要求,為做好我市2021年度電力需求響應工作,增強需求側機動調峰能力,緩解電力供需矛盾,促進源網荷儲協同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依托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支撐,因地制宜探索完善需求響應工作機制,引導、激勵電力用戶優化用電方式,主動參與春節、夏季等重點時段電力需求響應,實現電力削峰填谷效果,不斷挖掘工商業、電動汽車、非工空調、儲能等響應資源,形成占全市年度最大用電負荷3%左右的需求側機動調峰能力,保障電力供需平衡,服務民生保障,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
二、實施方式
(一)響應類型和規模
電力需求響應類型分為“削峰需求響應”和“填谷需求響應”。根據電力供需實際,確定啟動需求響應類型和響應規模,以發布的需求響應實施細則為準。
(二)參與條件
(1)具備一定負荷響應能力的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等,原則上,參與填谷需求響應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的響應能力不低于500千瓦;參與削峰需求響應工業用戶、負荷集成商的響應能力不低于500千瓦,非工業用戶的響應能力不低于100千瓦。鼓勵中小型用戶通過負荷集成商參與。居民側電動汽車用戶暫無需滿足響應容量要求,由負荷集成商代理以集中形式參與。
(2)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的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參與主體自行承諾,如不符合將取消補貼資格)。
(3)用電數據接入市級需求響應系統平臺,保證數據可監測、可核查。
三、補貼標準
(一)補貼價格
填谷需求響應一般采用固定補貼價格、競價補貼兩種模式,削峰需求響應一般采用固定補貼價格模式。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參與需求響應補貼價格以申報響應容量為依據,具體要求以發布的實施細則為準。
表1 電力需求響應補貼價格
(二)補貼價格系數
為提高申報響應量準確性,按以下原則核算補貼金額:
1.對于連續多日開展的填谷需求響應,首個有效響應日實際響應量低于日申報響應量的50%,則此次需求響應補貼按0計算;
2.對于不同完成情況的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將在補貼價格基礎上乘以補貼價格系數:若日實際響應量低于日申報響應量的80%,按照補貼價格的20%進行補貼;若日實際響應量在日申報響應量的80%至120%,按照補貼價格進行補貼;若日實際響應量高于日申報響應量的120%,高出日申報響應量120%的部分按照補貼價格的10%進行補貼。
3.原則上,居民側電動汽車用戶參與需求響應時,按照實際響應量進行補貼核算,不受補貼價格系數的考核。
表2 電力需求響應補貼價格系數
四、基線負荷
1.填谷需求響應原則上以上一年度對應時段用電量,并結合用戶參與響應歷史情況設置基荷調整系數,作為測算用戶基線負荷的依據。
2.削峰需求響應原則上參考《需求響應效果監測與綜合效益評價導則》(GB/T 32127—2015)測算。
3.負荷集成商的基線負荷,參照上述原則,按其代理的全體用戶的總負荷計算。
4.需求響應基線負荷測算具體方法以發布的需求響應實施細則為準。如對基荷測算方法有歧義,原則上應在需求響應執行日前15個工作日提出書面說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協同市電力公司進行核定,若方法科學合理,則采納并進行公示。
五、實施流程
(1)用戶申請
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通過天津市能源供需互動服務平臺提交申請,填報相關信息,通過審核后完成注冊。未安裝能效監測終端的用戶需配合市電力公司提前安裝。
(2)啟動響應
當電網出現區域性負荷缺口且小于需求響應能力時,優先選擇開展需求響應緩解供需矛盾,由市電力公司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啟動需求響應建議。
(3)響應邀約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響應實施細則,市電力公司通過響應平臺向用戶發出響應邀約指令。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平臺填報日申報響應量。對于申報參與固定補貼價格模式的主體,經系統校驗確認響應能力符合條件后,申報成功;對于申報參與競價補貼模式的主體,按照競價指引進行競價,確定補貼價格,競價指引以發布的需求響應實施細則為準。
(4)響應執行
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應按照實施細則要求,以申報成功的響應容量執行,并保證用電采集系統運行狀態良好,連續穩定傳輸數據。
六、效果評估和補貼資金核發
需求響應結束后,市電力公司凍結響應時段監測負荷等數據,對實際響應量進行計算。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的實際響應量為同一時段的實際用電量與對應基線負荷用電量的差。
市電力公司在匯總需求響應結果基礎上,按照補貼標準計算補貼金額。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補貼金額為實際響應量與補貼價格以及補貼價格系數的乘積。
市電力公司于響應結束后30天內將效果評估報告和補貼資金情況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門戶網站對補貼資金情況進行公示,會同市財政局等單位,按照市級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撥付補貼資金。
七、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協調。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需求響應工作統籌協調,市電力公司負責組織各區供電公司協同相關單位開展需求響應的具體組織實施。
2.強化負荷預測。市電力公司加強電力運行監測,做好供需形勢預測。當需求響應能力小于負荷缺口時,應及時啟動有序用電方案。
3.加強政策宣傳。市電力公司組織各區供電公司做好電力需求響應用戶調研和政策宣傳,幫助用戶分析用電特性,深入挖掘用戶負荷調節潛力。
4.確保精準執行。電力用戶、負荷集成商認真評估響應能力,提高實際執行精準度。當預計實際響應量將出現較大偏差時,應及時反饋給市電力公司。
5.做好效果評估。市電力公司跟蹤用戶、負荷集成商參與需求響應的履約情況,加強需求響應情況分析,為后續完善工作機制、制定措施等提供依據。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26日
作者: 來源:天津工信局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