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發布通知,就全省2021年后續月份電力中長期交易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一、簡化市場主體準入注冊手續(一)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全面放開工商業用戶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不受電壓等級和年用電量規模限制。簡化用戶參與市場交易注冊手續辦理流程,縮短
11月1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發布通知,就全省2021年后續月份電力中長期交易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簡化市場主體準入注冊手續
(一)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全面放開工商業用戶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不受電壓等級和年用電量規模限制。簡化用戶參與市場交易注冊手續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間。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電價格由市場化方式形成。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按代理購電價格水平向代理用戶售電前繼續按照原目錄銷售電價水平執行。
(二)已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改為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用戶,其價格按電網企業代理其他用戶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
(三)全面推動燃煤機組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燃煤發電機組全部發電量進入電力市場。簡化燃煤發電機組市場準入流程,燃煤發電企業直接在山東電力交易中心辦理注冊手續后即參與市場交易。
二、電力中長期交易安排
(一)重新組織本年度后續月份電力中長期交易。請山東電力交易中心重新組織本年度后續月份未執行的電力中長期市場交易。各市場主體重新協商調整后續月份未執行的交易合同(包括批發、零售合同),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代理關系保持不變。
(二)完善用電側偏差電量合同結算機制。售電公司(批發用戶)實際用電量超過其合同電量時,超用電量按照當月全市場省內中長期電能量交易(含省內燃煤機組、新能源場站市場交易電量,不含銀東直接交易、政府授權合約及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電量)加權平均價格結算。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