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以下稱《意見》),明確要求加強新型電力系統頂層設計,對于新型電力系統的定義已轉變為“推動形成適合中國國情、有更強新能源消納能力的新型電力系統”。《意見》提出,要推動電力來源清潔化和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適應新能源電力發
2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以下稱《意見》),明確要求加強新型電力系統頂層設計,對于新型電力系統的定義已轉變為“推動形成適合中國國情、有更強新能源消納能力的新型電力系統”。
《意見》提出,要推動電力來源清潔化和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適應新能源電力發展需要制定新型電力系統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鼓勵各類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去年10月發布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已明確提出,要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此次《意見》從戰略規劃協同推進機制等提出38項具體措施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其中提出,在建立綠色低碳為導向的能源開發利用新機制方面,要推動構建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能源供應體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推進大型風電、光伏發電基地建設,對區域內現有煤電機組進行升級改造,探索建立送受兩端協同為新能源電力輸送提供調節的機制,支持新能源電力能建盡建、能并盡并、能發盡發。
《意見》明確,創新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機制。在農村地區優先支持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以及沼氣發電等生物質能發電接入電網,電網企業等應當優先收購其發電量。鼓勵利用農村地區適宜分散開發風電、光伏發電的土地,探索統一規劃、分散布局、農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經營模式。
業內人士認為,我國清潔能源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區,受區域電網負荷強度限制,其整體消納程度不高,“棄電”現象時有發生。加快構建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需要進一步提高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滲透率,加快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調動市場各方積極參與到促進清潔能源和電力系統供需平衡中去,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