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能源監管辦發布關于2022年電力業務資質許可信用專項監管情況的通報,就存在的問題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要提高認識,貫徹落實好《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 等法規文件,嚴格落實電力業務許可制度。2022 年,國家能源局在湖南等 9 個省組織開展電力業務資 質許可信用專項監管工作。按照國家能源局統一部署,
近日,湖南能源監管辦發布關于2022年電力業務資質許可信用專項監管情況的通報,就存在的問題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要提高認識,貫徹落實好《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 等法規文件,嚴格落實電力業務許可制度。
2022 年,國家能源局在湖南等 9 個省組織開展電力業務資 質許可信用專項監管工作。按照國家能源局統一部署,今年 4 月 至 9 月,湖南能源監管辦組織開展了全省范圍內 2022 年電力業務資質許可信用專項監管工作。
本次專項監管范圍為全省2020年至2021年并網可再生能源
發電項目(豁免電力業務許可的項目除外),在建可再生能源發
電項目(豁免電力業務許可的項目除外)涉網工程,在建 220 千伏電網工程,2021 年報裝的 35 千伏及以上用戶受電工程。
監管內容為并網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豁免電力業務許可的項目除
外)執行電力業務許可制度情況,在建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豁
免電力業務許可的項目除外)涉網工程、在建 220 千伏電網工程、
2021 年報裝的 35 千伏及以上用戶受電工程執行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制度情況。
經統計,專項監管覆蓋的電力工程項目
265 個,涉及 201 家電力企業,其中,2020 年至 2021 年并網可
再生能源發電項目 112 個(無生物質發電項目),具有涉網工程
的在建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 30 個,在建 220 千伏電網工程 34 個,
2021 年報裝的 35 千伏及以上用戶受電工程 89 個。
在對 265 個項目進行線上核查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6 至 7
月,湖南能源監管辦按照資質中心項目抽查要求,以問題為導向、
采取信用監管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相結合的方式,抽取 28 個
電力工程項目進行了檢查,其中,對 18 個項目開展了現場檢查,
受疫情影響,10 個項目采取網絡查驗、資料送審、約訪約談的
非現場檢查方式進行。
28 個項目中,并網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
11 個,在建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 5 個,在建 220 千伏電網工程 7
個,2021 年報裝的 35 千伏及以上用戶受電工程 5 個。
主要存在的問題:
(一)未按時辦理許可事項變更 。湖南湘西龍山大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大靈山風電場編號為
- 3 -
#1-#7、#10-#11、#14、#17-#20 等 14 臺風電機組,五凌新化電
力有限公司維山風電場編號為#1-#11、#14-#28 等 25 臺風電機組,
永州市恒能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白果市風電場編號為#7、#10、
#13、#16-#23 等 10 臺風電機組,通道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登云
山風電場編號為#1-#7、#9-#17 等 15 臺風電機組,五凌沅陵電力
有限公司圣人山風電場編號為#1-#5、#7-#17 等 15 臺風電機組,
隆回冷溪山新能源有限公司金石橋風電廠編號為#1-#8 等 8 臺風
電機組,涉及 6 家風電企業共計 87 臺風電機組,未在規定時限
6 個月內辦理許可事項變更。
(二)未將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列入相關工程項 。目招標文件或工程合同
通道馳遠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不能提供彭莫山風電場
110KV 送出線路和并網變電站 110KV 間隔擴建工程工程議標資
料,未將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要求列入工程總承包合
同內容。湖南華駿風電有限公司不能提供宜章冬瓜嶺風電場二期
工程邀標資料,未將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要求列入工
程合同內容。
(三)環境保護設施未按照有關規定通過驗收 。湖南華駿風電有限公司宜章冬瓜嶺風電場一期工程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全容量并網,五凌新化電力有限公司維山風電場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全容量并網,湖南湘西龍山大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大靈山風電場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全容量并網,以上 3 家企業
均未在投產一年內通過環保設施驗收。
(四)不能持續保持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法定條件。 湖南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承裝類一級、承修類一級、
承試類一級資質)技術負責人不具有電力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湖
南創業電力輸變電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承裝類一級、承修類二級、
承試類二級資質)未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建立雙重預防
機制制度;符合要求的電力技能人員應為 60 人,實為 39 人。瀏
陽市地電電力服務有限公司(承裝類三級、承修類三級、承試類
三級)符合要求的電力技術人員應為 15 人,實為 10 人,具有中
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人員應為 5 人,實為 1 人。
(五)存在違法分包行為 。2021 年 3 月,湖南創業電力輸變電工程有限公司與分包單
位簽訂的《湘西 500KV 變 220 千伏送出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
同,分包作業范圍包括 220KV 線路組塔、架線施工,該公司以
勞務分包名義分包主體工程。湖南三一智慧新能源設計有限公司
是湖南華駿風電有限公司宜章冬瓜嶺風電場二期工程的總承包
單位,將 110KV 線路工程違法分包給資質等級不符合要求的承
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
專項監管發現問題涉及的有關企業,違反《電力業務許可證
管理規定》(電監會 9 號令)、《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 2020 年第 36 號)等法規文件的
有關規定,現予以通報批評。對于違法違規企業,湖南能源監管
辦將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進一步調查后依法作出相應處理。
為了維護電力市場準入秩序,增強電力企業誠信意識,持續
優化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電力市場環境,提出如下監管要求。
(一)進一步嚴格落實電力業務許可制度。
一是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要提高認識,貫徹落實好《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
(電監會 9 號令)、《國家能源局關于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
優化電力許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資質〔2020〕22 號)
等法規文件。
二是除豁免情形外的發電項目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
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按要求辦理許可事項變更,禁止未取
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非法從事電力業務。
三是發電業務許可證載明
的機組裝機容量應與批復容量、并網容量一致,機組投產日期應
與實際投產日期一致,管理人員應與申請許可時提供的信息一
致。
四是并網可再生能源項目環境保護設施應在投產后一年內通
過驗收。
五是在建可再生能源項目應按要求將承裝(修、試)電
力設施許可證列入相關工程項目招標文件或工程合同,禁止將工
程發包給未取得許可證或超越許可范圍的施工企業承擔,禁止以
不合理方式抬高市場準入門檻等限制公平競爭、影響市場公平開 放等行為。六是電力調度機構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簽訂《并網
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和電力交易機構進行市場成員注冊時,
應將“核實發電企業是否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要求落實到位。
(二)進一步嚴格遵守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
一是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要加強對《承裝(修、試)電
力設施許可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 2020 年第 36 號)、《國
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全面推行電力業務許可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
的通知》(國能發資質〔2021〕37 號)等法規文件的學習,嚴格
執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自覺接受能源監管機構
的監督管理。
二是必須依法取得許可證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生產
經營活動,禁止未取得許可證或超越許可范圍非法從事承裝、承
修、承試電力設施活動。
三是必須持續滿足許可證法定條件,如
實向能源監管機構提供相關信息,不得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重要
事實情況。四是在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中,不得存在出
租、出借許可證及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五是承裝(修、
試)電力設施企業應滿足具備“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與制度”
的法定要求,防止電力安全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發生。
(
三)進一步加強電力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一是要充分認識
電力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充分認識到誠信是企業可持續
發展的生存之本,也是各類經濟活動高效開展的基礎保障。
二是
要進一步增強企業誠信經營意識,在生產經營、安全管理、財務 管理和用工管理等方面強化企業誠信自律。
三是進一步加強企業
信用文化建設,注重普法宣傳和誠信教育,促進電力行業誠實守
信社會氛圍的形成。將信用體系建設納入企業培訓計劃,培養信
用管理人才隊伍。四是要主動糾正失信行為,及時提出信用修復
申請,消除不良信用影響。
作者: 來源:湖南能源監管辦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