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印度所得稅部門正在對中國主流40家光伏企業進行調查,調查理由為涉嫌逃稅,調查范圍涵蓋公司及其印度經銷商。
消息一出,市場嘩然。是否確有此事?如果為真,此次事件所出為何,又將對我國光伏企業以及我國光伏出口產生哪些影響?《中國能源報》記者展開了調查。
印度多次啟動對華調查
印度《明特報》10月17日發布消息稱,據兩位知情人士透露,40家公司面臨印度稅務局審查,其中包括中國光伏制造商。印度稅務局認為這些公司涉嫌逃稅,為此審查企業業務模式、營銷策略、交易過程和發票等,并以此彰顯稅務局作為印度常設機構的地位。
“很符合印度一貫行事作風。”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此前,印度曾制定了“到2022年實現光伏發電累計裝機規模達到100吉瓦”的目標。在此目標的激勵下,印度對光伏產品需求較大。印度是全球重要的光伏市場之一,也是我國光伏制造商不可不提的出口市場。不過,近幾年印度著力推進光伏產業鏈供應鏈本土化發展,并設置了較高的關稅,這也導致我國對印度光伏產品出口數據確實出現了一些波動。
“這并不是印度第一次對我國光伏制造商進行一些所謂的調查了。從以往的經歷看,這些調查有一些有根據,有一些沒有任何根據。在當前的國際貿易形式下,再結合印度自身的發展目標,印度政府有很強的動機去做這樣的事情。總之,調查結果出來后,誰有問題一目了然。”彭澎說。
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透露,2022年6月,印度就曾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除透明背板之外的太陽能涂氟背板作出反傾銷終裁結果,決定征收反傾銷稅。
今年7月,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用于太陽能電池板/組件的鋁邊框啟動反傾銷調查。
一位從事光伏檢測的業內人士透露:“本次事件并不只限于中國企業。印度對進口光伏產品關稅適用于除印度外的所有國家。印度市場本身就比較混亂,很多政策和相關操作都不規范,給外國企業帶來了很多風險。印度客戶的信用也比較差,不少外國企業都吃過虧,比如拖欠貨款等情況時常發生。同時,一般進口光伏產品需要完成注冊才可以在當地銷售,第三方檢測機構如果有授權即可以異地完成注冊,但印度要求光伏產品注冊手續必須在當地完成。這些因素導致相對其他光伏市場,中國光伏產品出口印度體量不算太大。”
仍然依賴中國光伏產品
市場普遍認為,近年來,印度在光伏產業掀起貿易保護主義與其政策走向息息相關。
根據現行目標,到2030年,印度非化石燃料裝機容量達500吉瓦,其中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270吉瓦。然而,截至今年6月底,印度光伏發電累計裝機規模僅約70吉瓦,差距甚遠。同時,印度還希望減少光伏產品進口依賴,擴充本土供應鏈產能,實現“制造獨立”。印度為此設定了力爭到2026年將光伏制造能力提升到110吉瓦/年的目標,當前制造能力僅為32吉瓦/年,市場需求則達52吉瓦/年。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一直是印度光伏產品的主要供應商。一位印度政府消息人士表示,2021年至2022年,印度向中國進口了價值30億美元的光伏產品,占印度光伏進口產品的92%。如果不設置關稅,印度本土制造的光伏產品不具備價格競爭力。
上述情況下,印度稅務局對包含中國在內的非本土光伏制造商提出審查也可謂事出有因。
早在2018年,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就曾印發文件給本土制造的光伏產品開綠燈,除離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外,并網光伏發電項目應優先選擇印度制造的產品。當時,印度對光伏進口產品征收25%的保障關稅。
受此影響,2018年印度光伏新增裝機規模呈現負增長。2018年第三季度,印度光伏新增裝機規模約1.6吉瓦,環比下降約4%,同比下降約30%。
2022年4月,印度變本加厲,進一步提高進口光伏產品保障關稅,對光伏電池板征收25%的關稅,對組件征收40%的關稅。
歐洲能源氣候智庫Ember發布的最新報告顯示,受關稅等政策干預,印度是今年上半年唯一一個從中國進口組件數量同比下降的國家。1-6月,中國組件出口同比增長了34%,而對印度組件出口同比卻下降了76%。
Ember印度電力政策分析師羅德里格斯指出,數據看似是印度對中國組件進口依賴正在減少,但要注意到的是,印度目前仍在大量進口中國電池板,已經成為僅次于土耳其的全球第二大電池板出口目的地。印度進口中國電池板后,在當地組裝成組件販賣。
印度媒體Energetica直言:“印度光伏產業正處于進口尷尬的境地。”印度商務部公布的數據顯示,2023年第二季度,印度電池板進口金額達到了9.266億美元,增長了55.1%。
難以撼動中國市場地位
印度不斷彰顯打造本土制造光伏產業鏈的雄心,但印度政府也深知“排外”行為實屬搬石砸腳,這也導致印度政府內部政策制定搖擺不斷。
據路透社報道,今年5月,三位印度政府消息人士透露,印度正在考慮將組件的進口關稅削減一半,同時也降低對電池板的進口關稅,以應對印度本土產量不足、無法滿足印度下游市場需求的問題。但后來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發言人否定了這一消息。
此外,印度正制定更嚴格的政策,擬實施光伏組件制造商批準清單(ALMM)規范,即開發商需挑選在白名單內的光伏制造商所生產的產品。不過,由于印度光伏新裝裝機規模不及預期,印度一再推遲這一規范的實施。
世界貿易組織(WTO)在國際貿易基本規則提出國民待遇。根據相關規則,成員國應將本國產品與進口產品在關稅和其他貿易措施方面給予同等待遇,不得對本國產品提供優惠待遇。這一原則旨在確保國際貿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對進口產品產生歧視。
而近年來,為實現本土光伏制造業的崛起,印度持續為本土產品提供不合理且過度的保護。作為WTO成員國,印度非但沒有遵守規則,還和國際貿易基本規則背道而馳。
即便如此,印度也無法撼動中國是全球光伏產業佼佼者的事實。IEA(國際能源署)預計,到2024年,中國光伏產業鏈各環節將主導全球的產能增量與存量,甚至占比將進一步上升。北美、印度等地區的組件、電池板緩解有顯著增量,但占比基本維持不變。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名譽理事長王勃華提醒,當前光伏行業貿易形式嚴峻復雜且趨于多樣化,反傾銷反補貼調查、關稅政策、低碳認證資質、知識產權壁壘等措施都曾出現。“新的貿易保護手段負面影響大、潛在覆蓋面廣、規避措施有限,需要企業、行業、政府等多層面加以重視和預警,提出行之有效的應對預案與解決措施,避免對行業造成潛在不利影響。”
作者:董梓童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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