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的通知,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業,包括能夠提供先進、成熟的智能光伏產品、服務、系統平臺或整體解決方案的企業。支持建設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項目,包括應用智能光伏產品,融合運用5G通信、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用戶提供智能光伏服務的項目。
關于開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的通知
工信廳聯電子函〔2023〕3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能源主管部門:
為加快智能光伏技術進步和行業應用,推動能源技術與現代信息、新材料和先進制造技術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國光伏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率,根據《智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工信部聯電子〔2021〕226號)工作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決定組織開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范內容
(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業,包括能夠提供先進、成熟的智能光伏產品、服務、系統平臺或整體解決方案的企業。
(二)支持建設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項目,包括應用智能光伏產品,融合運用5G通信、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用戶提供智能光伏服務的項目。
(三)優先考慮方向
1.光儲融合。應用新型儲能技術及產品提升光伏發電穩定性、電網友好性和消納能力,包括光伏直流系統、光儲微電網、農村光儲充系統、便攜式光儲產品等方向。
2.建筑光伏。包括光伏作為建筑屋頂、幕墻或遮陽等建筑構件與建筑有機結合,光伏發電與建筑用電負荷匹配的建筑光伏項目。
3.交通運輸應用。包括在公路客貨運樞紐、公路服務區(停車場)、加油站、港口碼頭等場景,構建“分布式光伏+儲能+微電網”交通能源系統,實現高比例綠色電力自發自用。
4.農業農村應用。在設施農業、規模化種養、農產品初加工等生產場景,發展農光互補生態復合模式,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光伏扶貧項目。
5.光伏綠色化。包括光伏產品綠色設計及綠色制造、退役光伏組件回收處理及再利用、光伏組件零部件再制造、光伏“碳足跡”評價認證、光伏供應鏈溯源體系等方向。
6.關鍵信息技術。包括光伏系統智能調度、智能運維,以及面向智能光伏系統的通信與信息系統、柔性電力電子、智能微電網、虛擬電廠、工業軟件、工業機器人等方向。
7.先進光伏產品。包括高效晶硅太陽能電池(轉換效率在25%以上)、鈣鈦礦及疊層太陽能電池、先進薄膜太陽能電池,以及相關產業鏈配套高質量、高可靠、低成本設備及材料等方向。
8.新型設施和實證檢測。包括面向數據中心、5G等新型基礎設施的智能光伏系統,面向極寒、極熱、高濕度、低輻照量、高鹽霧等典型場景建設光伏應用和實證檢測等方向。
二、申報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