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消息:據媒體報道,因涉嫌內幕交易海潤光伏股票,ST陽光控股股東或面臨2.3億元的罰單。
從處罰金額看,這也是證監會再度針對內幕交易開出巨額罰單。
據5月7日ST陽光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陽光集團”)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陽光集團涉嫌內幕交易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中國證監會依法擬對陽光集團處以2.32億元罰款。
公告稱,上述告知書涉及的擬被處罰主體為公司控股股東陽光集團,不涉及本公司,且涉及事項與本公司無關。該事項不會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ST陽光公告中未披露陽光集團內幕交易海潤光伏股票的具體信息。據報道,此前已有多個主體因涉嫌內幕交易海潤光伏股票被證監會處罰,而海潤光伏已于2019年被迫退市。
公開信息顯示,江蘇陽光此前的實控人為陸克平,旗下陽光集團涉足毛紡、服裝、生物醫藥、醫療器械、生態農林、房地產、金屬制品等多個產業。一度掌控江蘇陽光、海潤光伏、四環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組成了“陽光系”。據悉,利用海潤光伏,陸克平及江蘇陽光集團賺了約20億元,但因業績拉跨海潤光伏已于2019年被迫退市。
陽光集團是國家重點企業集團和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涉足毛紡服裝、醫療器械、生態農林、大數據管理、海外礦業等產業,是中國紡織行業唯一獲得中國世界名牌、中國質量獎的企業,位列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第239位、中國制造企業252位,是眾多國際著名品牌的金牌供應商。
今年以來,監管執法“長牙帶刺”,資本市場大額罰單頻出,強監管信號不斷釋放。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破壞以價值投資為導向的市場生態,也是監管打擊重點。
據證監會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4月11日,監管部門已開出88張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沒金額接近9億元。其中,涉及內幕交易(含泄露內幕信息)、操縱市場的分別有17張、4張。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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