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規范電力輔助服務和電力并網運行管理,進一步適應電網運行需求,在《華中區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和《華中區域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的基礎上,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組織編制了《湖南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湖南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和《湖南中小型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9月11日正式印發施行。
同時,湖南監管辦明確以下具體事項:
一、請電力調度機構加強新版湖南“兩個細則”宣貫培訓,推進技術支持系統升級改造,進一步規范“兩個細則”管理。
二、請各并網主體加強新版湖南“兩個細則”學習研究,對于本次新增的考核要求,給予并網主體 6 個月的考核豁免期,自新版湖南“兩個細則”發布之日起 6 個月后正式參與考核。
三、爬坡輔助服務補償、抽水蓄能并網運行考核及輔助服務補償暫僅開展統計監測,納入考核補償結算時間另行通知。
四、有關輔助服務項目實行市場化并正式結算運行后,不再執行相關“兩個細則”考核與補償。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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