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調節資源發展也面臨著一些挑戰和問題。我國年均新增新能源裝機規模突破2億千瓦,預計“十五五”將延續快速增長態勢,大幅增加系統消納壓力。今年1至10月,全國風電利用率96.4%,同比下降0.7個百分點;光伏發電利用率97.1%,同比下降1.2個百分點。部分新能源發展較快的省份消納壓力凸顯。而調節能力建設缺乏統籌優化,存量調節資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價格、市場機制等有待完善,亟待做好調節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加強調節能力規模、布局與新能源發展的銜接,加大力度統籌現有調節資源高效調度利用。《實施方案》針對性提出舉措,有助于指導各地各有關單位進一步加強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建設,支撐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助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2025—2027 年)
為加快實施《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
年)》和《關于加強電網調峰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的指導意
見》有關要求,著力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調用水平,支撐新型
電力系統構建,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
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
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充分發揮市場作
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著力針對各地區新能源合理消納利用要求,
科學分析調節能力需求規模和特征,制定各類調節資源合理配置和
優化組合方案,優化各類調節資源調用方式,優化電力系統調節能
力,加快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到2027 年,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各類調節資源發展
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更加完善,各類調節資源調用機制進一步完
善。通過調節能力的建設優化,支撐2025—2027年年均新增2億
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納利用,全國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二、編制調節能力建設方案
調節能力建設方案是能源電力發展規劃的組成部分。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要落實本實施方案要求,編制本地區調節能力建
設方案,于2025年6月底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并于每年年初結合“十五五”能源電力規劃相關工作,報送年度實
施進展、滾動修編等情況,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同步做好監管。
(一)科學測算調節能力需求。充分統籌新能源發展規模、技
術經濟性及電力市場運行等因素,銜接落實國家能源電力發展規
劃,以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新能源合理消納利用為目標,
科學確定調節能力需求。
(二)著力增強抽水蓄能調節能力。高質量建設一批生態友好、
條件成熟的抽水蓄能電站,充分發揮抽水蓄能削峰填谷等多重作
用,提升系統支撐調節能力。
(三)著力提升火電調節能力。按照2027年實現存量煤電機
組“應改盡改”原則制定靈活性改造推進方案。在保障安全前提下,
探索煤電機組深度調峰,最小技術出力達到新一代煤電升級有關指
標要求,并確保煤耗不大幅增加,機組涉網性能符合系統運行要求。
鼓勵煤電企業結合市場需求自主配置調頻儲能。在具備條件的地區
適度布局一批調峰氣電項目,進一步提升氣電調峰能力。
(四)改造或建設一批調度機構統一調度的新型儲能電站。推
動具備條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儲能實施改造,由電力調度機構統一
調度運行,提升調用水平。在統籌安排各類調節資源建設規模基礎
上,結合系統供電保障和安全穩定運行需要,優化選擇適宜新型儲
能技術,高質量建設一批技術先進、發揮功效的新型儲能電站。
(五)統籌提升可再生能源調節能力。大力支持流域龍頭水庫
電站建設,積極推進流域水電擴機增容等靈活性提升改造,著力提
高流域整體調節能力。積極布局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建設,充分
發揮新能源主動調節能力。因地制宜建設光熱電站,鼓勵生物質發
電發揮調節能力。
(六)大力提升電網資源配置調節能力。充分考慮區域間、省
間電力供需互補情況,合理提出區域間、省間調節資源優化配置方
案,通過加強網架、優化運行方式、健全跨省跨區市場機制等措施,
實現各類調節資源共享調配。加強并網接入管理,按照新型電力系
統發展建設要求,加強調節性電源送出工程建設,完善新建電源接
網程序,及時、規范做好項目并網接入工作。
(
七)深入挖掘負荷側資源調節潛力。優化省內負荷布局,以
市場化方式引導具備條件的可調節負荷參與電力運行調節,明確以
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等方式規范化、規模化、常態化、市場化參
與系統調節的方案,健全完善負荷側響應資源的調度運行機制和市
場交易機制,實現可觀、可測、可調、可控。
三、完善調節資源調用方式
(八)完善調節資源的分級調度。立足現行調度體系,結合各
類調節資源功能定位,科學確定調度關系,強化各級調度優化銜接。
科學開展電力調度,嚴格按照“三公”原則實施調度和“兩個細則”
考核管理。國家電力調度中心、南網總調、區域調度中心分別做好
調節資源在區域間和省間的優化調用,推動調節資源跨地區共享。
電力調度機構應推動智能化調度控制技術應用,實現各類調節資源
分級精細化管理。
(九)明確各類調節資源的調用序位。綜合考慮系統需要、調
度安全性、調節經濟性等因素,各地區應研究提出各類調節資源的
合理調用序位表,明確資源調用原則、優先級等,盡量減少主力煤
電機組頻繁深度調峰、日內啟停調峰,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在電力
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遵循市場交易結果調用各類調節資源,加
強交易結果與序位表的校核分析,偏差過大時及時修訂完善,促進
市場機制更加合理。
(十)差異化發揮抽水蓄能電站調節作用。按照電站定位確定
調節服務范圍,省內調節電站重點發揮促進本地新能源消納及保障
電力安全供應作用;區域調節電站應由省級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
用,優先保障電力安全供應。
(十一)優化煤電機組的調用方式。經濟合理調用各類煤電機
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發揮煤電機組的經濟調節能力。
探索挖掘自備煤電機組的調節潛力。
(十二)提升新型儲能調用水平。電力調度機構應結合本地實
際制定新型儲能調度運行細則,明確新型儲能的調度關系。優化新
型儲能調度運行,發揮移峰填谷和頂峰發電作用,增強本地電力供
應保障能力,實現應用盡用。在新能源消納困難時段優先調度新型
儲能,實現日內應調盡調,減少棄風棄光。
(十三)推動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一體化調用。電力調度機構根據相關標準明確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涉網性能、涉網參數及
運行管理要求。完善相關市場機制,鼓勵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充
分發揮配套儲能和智慧調控的作用,科學制定相對確定的出力曲
線,并按照一體化的方式調用。
(十四)探索沙戈荒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和水風光基地一體化調
用。結合市場、價格等機制,試點探索沙戈荒基地和水風光基地一
體化協同調用機制,優化基地整體涉網性能,提升穩定支撐能力。
四、完善調節資源參與市場機制
(十五)完善峰谷電價機制。電力現貨運行地區,科學設置市
場價格上下限,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合理峰谷價差,積極推動各類調
節資源參與現貨市場。尚未實現現貨運行地區,進一步完善峰谷分
時電價政策,引導各地區根據凈負荷曲線優化峰谷時段劃分,提升
峰谷差價經濟激勵水平。完善用戶側峰谷分時電價機制,實現與發
電側電價機制聯動。推動售電公司與用戶簽訂峰谷分時電價合同。
(十六)加強區域內調節能力統籌和優化。建立健全調頻、備
用輔助服務市場體系,鼓勵各地區因地制宜設置備用、爬坡、轉動
慣量等輔助服務品種,基于調節速率、響應時間、調節時長、調節
精度等細分性能,建立以調節效果為導向的市場機制,公平反映各
類調節資源調節價值。強化輔助服務市場規則執行,規范開展考核
補償工作。積極推動完善區域級輔助服務市場。在電網安全運行范
圍內,鼓勵建立區域內負荷側可調節資源的跨省調用和交易機制。
(十七)加快建立市場化容量補償機制。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 區,加快建立市場化容量補償機制,以市場為導向確定容量需求和
容量價值,對有效容量合理補償,引導各類資源向系統提供中長期
穩定容量。
五、加強組織實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負責統
籌協調,全面指導各地調節能力建設工作。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建立
完善與電力運行、價格、國土、消防等相關主管部門、能源監管機
構、各類電力企業等協同合作的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協同推進工作。
(十九)積極推動先行先試。加快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新
技術試點應用,作為各地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創新舉措,在后
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成效評價中重點予以考慮。重大創新項目以及
推進過程中的重要問題及時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二十)落實各方責任。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要做好方案編制、
組織開展調節能力建設試點項目申報,多措并舉做好本地調節能力
建設方案落實落地,切實推動本地區調節能力建設。地方電力運行
主管部門負責負荷側資源開發利用、指導電力調度運行和做好電力
市場相關工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市場限價規則和市場化
容量補償機制方案。電力調度機構嚴格執行調用方式,保障各類調
節資源充分調用。能源電力企業按照調節能力建設方案,切實做好
調節資源的高質量建設和健康規范運營,積極參與各類調節資源試
點項目申報工作。
(二十一)加強經濟性評估。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在編制本地區調節能力建設方案時,要基于電力市場供需形
勢、市場電價水
平、系統凈負荷曲線等開展長周期仿真測算,評估
調節能力經濟性和對當地電價水平影響,具有較好經濟性的調節能
力建設項目可同步納入相關能源電力發展規劃。
(二十二)強化監管評估。國家能源局組織派出機構開展調節
資源建設和調用情況監管,對新能源利用率大幅下降、新能源發展
規模與調節能力不匹配、調節資源建設滯后、可調用調節能力未充
分發揮的地區,督促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分析原因并予以整改,及時
出臺有關政策措施,切實保障新能源合理利用率。全國電力規劃實
施監測預警中心按年度動態評估各地調節能力建設方案實施情況
和發揮效果,基于各地上報方案統籌優化全國調節資源,開展全國
調節能力經濟性評估,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