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山西發改委發布《關于做好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有關事項的復函》明確,2025年6月1日(不含)以前并網的新能源項目,暫按我省現行政策和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執行。
2025年6月1日(含)起并網的新能源項目,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前,上網電量暫按同類型項目月度實時市場加權均價進行結算,暫不參與市場運營費用等回收及分攤分享。其中,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納入機制電價執行范圍后,自投產之日起予以追補清算。
作者: 來源:山西省發改委
責任編輯:jianping
太陽能發電網|www.www-944427.com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