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交易概述:
1、江蘇愛康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康科技(6.05,0.03,0.50%)”或“公司”)、陽光電源(11.730,0.22,1.91%)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電源”)擬與合肥金太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太陽股份公司”或“目標公司”)控股股東合肥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署關于增資金太陽股份公司的意向協議。
2、愛康科技擬以自有資金向金太陽股份公司增資4.3億元人民幣,增資完成后持有金太陽股份公司71.667%的股權。
3、目前該次交易尚處于商議籌劃階段,公司將依據盡職調查情況進行投資收益分析。本次交易需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公司將及時披露交易進展情況。
4、本次交易不屬于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況
1、目標公司概況
企業名稱
合肥金太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號碼
340191000000948
住所
合肥市高新區黃山路630號
法定代表人
夏玉印
注冊資本
1.5億元(實收)
公司類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10年12月30日
經營范圍
大中型光伏并網電站、小型并(離)網光伏發電系統、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勘測設計、施工安裝、工程總承包服務、運營管理;系統集成;技術咨詢(涉及行政許可的須取得許可證件后方可經營)
股東及持股比例
合肥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51%、合肥高新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5%、合肥新站建設投資有限公司12%、合肥海恒投資控股集團公司12%
金太陽股份公司是一家負責合肥高新區金太陽示范工程建設、運營及后續項目申報工作,經營大中型光伏并網電站、小型并(離)網光伏發電系統、光伏建筑一體化等項目的勘測設計、施工安裝、工程總承包服務、運營管理以及系統集成和技術咨詢的國有控股公司。
目前金太陽股份公司擁有的金太陽示范工程一期、二期共七個光伏電站約24.51MW已全部實現并網發電。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金太陽股份公司總資產534,647,796.06元,凈資產151,403,478.20元;2012年1-12月份營業收入6,000,866.03元、凈利潤1,403,478.20元。
2、其他相關方情況
(1)合肥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目標公司控股股東,注冊資本96.03億元,是一家大型的國有獨資企業,經營范圍為:承擔城市基礎設施、基礎產業、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業(1642.310,1.25,0.08%)項目投資、融資、建設、運營和管理任務;從事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和資本運作,實施項目投資管理、資產收益管理、產權監督管理、產權重組和經營;參與土地的儲備、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資源,實現政府收益最大化;對全資、控股、參股企業行使出資者權利;承擔市政府授權的其他工作;房屋租賃。(涉及許可證項目憑許可證經營)
(2)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碼:300274),是一家專注于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電源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的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主要產品有光伏逆變器、風能變流器、分布式發電電源等,并提供新能源發電系統的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等服務,是亞洲最大的光伏逆變器專業制造商、國內領先的風能變流器企業。
三、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 合肥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江蘇愛康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
1、增資安排
各方同意將金太陽股份公司的注冊資本由人民幣1.5億元增加至6億元。增加注冊資本4.5億元人民幣,由乙方、丙方增資認購。其中乙方擬增資4.3億人民幣,分期到位;丙方擬增資0.2億人民幣。增資完成后,乙方持有金太陽股份公司71.667%的股權,成為金太陽股份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丙方持有金太陽股份公司3.333%的股權;甲方及其他原股東持有金太陽股份公司25%的股權。
2、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商定。
(2)甲乙雙方均對本合作協議所涉及的內容有保密義務。但因法律規定需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不受保密義務的約束。
(3)合肥高新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和合肥海恒投資控股集團公司均同意本協議內容,并形成增資的股東會決議,各方簽字蓋章后,報經合肥市政府、合肥市國資委等主管部門批準,乙方股東大會通過之后生效,各方之間的合作權利義務以此后的書面合作文件為準。
四、本次交易對公司的影響
光伏十二五規劃為國內光伏電站的建設提供了較好的發展機遇,公司努力在國內光伏應用領域占據更多的市場份額,本次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拓展太陽能電站業務的戰略需要。
公司認為金太陽股份公司是一家資質優良、運營穩健的太陽能電站的設計、運營企業,目前其擁有的已經并網發電的七個電站能帶來穩定的收益;同時金太陽股份公司在分布式發電領域具有豐富的運營經驗和較強的競爭力,公司認為其具有較好的成長前景和業務擴大空間。若本次交易達成,將能較大提高公司在太陽能電站尤其是分布式發電領域的市場份額和影響力。
五、其他事項
1、本協議為意向協議,尚需取得合肥市政府、合肥市國資委等主管部門批準以及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2、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對合作實質性事宜的進展情況進行及時的披露,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愛康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