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物價局 省能源局關于對新能源發電項目實行電價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環資〔2015〕90號)要求,省能源局對各市、州報送的新能源項目及相關附件逐一進行了審核,確認全省266個項目裝機129.26萬千瓦(不含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為新能源電價補貼項目(第二批)。其中,風電項目11個裝機56.31萬千瓦,
根據《省物價局 省能源局關于對新能源發電項目實行電價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環資〔2015〕90號)要求,省能源局對各市、州報送的新能源項目及相關附件逐一進行了審核,確認全省266個項目裝機129.26萬千瓦(不含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為新能源電價補貼項目(第二批)。其中,風電項目11個裝機56.31萬千瓦,光伏電站15個裝機64.62萬千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240個裝機8.33萬千瓦。
個人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電網公司根據并網驗收情況,直接列入補貼項目,由電力公司按規定轉撥電價補助資金,我局不單獨審核確認。
現將審核確認目錄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16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以向湖北省能源局反映。
聯系電話:027-87894027
附件: 湖北省新能源電價補貼項目目錄(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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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能源局
2016年3月7日
作者: 來源: 湖北省能源局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