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占地約7900畝的光伏發電項目,用地預審卻是1475.2785畝。雖然山西省國土廳在復函中嚴令:“項目建設用地未經批準,不得占地開工建設。”但項目部還是以租代征開工建設了。
原標題:山西山陰縣:光伏發電項目涉嫌非法占地
來源:中國產經新聞
作者:尚冰昕
2016年5月1日,山陰縣合盛堡50兆瓦光伏電站正式交接。交投儀式上,當地政府領導、業主高層、施工方代表等歡聲笑語,掌聲不斷。
2013年7月25日,山陰縣政府出臺《山陰縣人民政府關于建設合盛堡新能源產業園區的決定》,該決定顯示:產業園區總規劃面積約50平方公里,起步區10平方公里,主要引進和發展光伏、風電、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項目,要求“一年見成效、三年成規模、五年上臺階”。
山陰合盛堡5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位于朔州山陰縣合盛堡鄉合盛堡村。
以租代征 未批先占
2013年12月30日,山西省發改委正式批復中電投國際礦業公司山西鋁業(下稱中電投)開展合盛堡項目前期工作,在此之前,中電投就與山陰縣方面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這意味著對土地的未批先占早就拉開了序幕。
合盛堡村的村民告訴記者,項目用地,政府方面實行的是以租代征,租期為25年,他們的土地租賃費一共收到過兩次,第一次是占地950畝,每畝地領了6000元,第二次占地1050畝,每畝地領了6300元,鄉政府說一共占了2000畝地。而施工方告訴村民,每個光伏發電方陣占地55畝,據村民統計,一期建設了60個方陣,僅此就3300畝,整個項目實際占地7900畝。
為何會有如此大的差距呢?
村民說,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時,土地證書上的土地數,并不是實際耕種的面積。村民段玉章給記者出示的《集體土地農業用地使用證》顯示,他名下有9塊土地,共計10.88畝,但他實際耕種的土地約有四五十畝。1999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并沒有重新丈量土地,政府部門和村干部因循守舊,照抄原來的數據,但對村民實際承包耕種的土地都是承認的。再加上原來的生產路、荒山荒溝荒坡等,項目投資方都是按照實際面積給鄉里、村里錢的,所以土地面積和賠償款差距都是巨大的。
隨后,村民去了合盛堡鄉、山陰縣、朔州市逐級反映問題,討要說法,但一直沒有結果,最終土地還是被強占了。
作者:尚冰昕 來源:中國產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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