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報來的資金使用計劃申請函(滬經信節[2016]793號,滬經信調[2016]643號,滬建建材[2016]1002、1013號、滬交科[2016]1227、1246號、滬農委[2016]302號、滬水務[2016]1501、1590號、滬環保防[2016]390、391號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將資金安排計劃下達給你們,共15項,計劃下達節能減排專項資金76330.0874萬元(詳見附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原標題:關于下達本市2016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第十批)的通知
來源:上海市發改委
滬發改環資〔2016〕147號
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水務局、市環保局:
你們報來的資金使用計劃申請函(滬經信節[2016]793號,滬經信調[2016]643號,滬建建材[2016]1002、1013號、滬交科[2016]1227、1246號、滬農委[2016]302號、滬水務[2016]1501、1590號、滬環保防[2016]390、391號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將資金安排計劃下達給你們,共15項,計劃下達節能減排專項資金76330.0874萬元(詳見附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計劃
1、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制訂的上海市燃煤(重油)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和專項資金扶持辦法的通知》(滬府辦發[2012]3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力度推進燃煤(重油)鍋爐和窯爐清潔能源替代工作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13]66號)等有關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671臺鍋爐、窯爐清潔能源替代補貼資金24865.12萬元。
2、按照《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辦法》(滬經信法[2010]833號)等有關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133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獎勵資金3425.71萬元,前期診斷費468萬元,項目審核費51.71萬元,共計3945.42萬元。
3、根據《上海市鼓勵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專項扶持實施辦法》(滬經節〔2008〕502號),安排227家于2012-2014年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并已通過審核的企業補貼資金1743.5萬元,2016年8個清潔生產中高費示范項目補貼資金283萬元,共計2026.5萬元。
4、按照《上海市加快高效電機推廣推進高效電機再制造實施細則》(滬經信法[2012]682號)有關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舊電機回收補貼資金85.83萬元,再制造高效電機推廣補貼資金191.19萬元,共計277.02萬元。
作者: 來源:上海市發改委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