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汕尾市發展改革局,廣東電網公司,國投廣東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廣州發展新能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揭陽市百暢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汕尾市發展改革局報來《關于核定陸豐市明大星都經濟開發區110MW光伏電站項目上網電價的請示》(汕發改價格〔2017〕114號)等文件均悉。經審核,現就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
湛江、汕尾市發展改革局,廣東電網公司,國投廣東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廣州發展新能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揭陽市百暢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汕尾市發展改革局報來《關于核定陸豐市明大星都經濟開發區110MW光伏電站項目上網電價的請示》(汕發改價格〔2017〕114號)等文件均悉。經審核,現就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陸豐市明大星都經濟開發區110MW光伏電站項目、湛江南玻湖光鎮20MW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華潤海豐電廠3.8MWp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廣州發展臺山漁業光伏產業園一期50MW項目的電力接入系統工程均由項目業主建設,接網線路長度低于50公里,同意這4個項目的上網電價增加每千瓦時1分錢(含稅,下同)的接網費用。
二、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規定,核定陸豐市明大星都經濟開發區110MW光伏電站項目、湛江南玻湖光鎮20MW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華潤海豐電廠3.8MWp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均為每千瓦時0.99元(含接網費用1分錢)。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729號)規定,如3個項目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運的,則執行2017年標桿上網電價,即每千瓦時0.86元(含接網費用1分錢)。
三、廣州發展臺山漁業光伏產業園一期50MW項目參與競爭性配置,其中標承諾電價為每千瓦時0.93元,含接網費用1分錢的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94元。如該項目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運的,則執行2017年標桿上網電價,即每千瓦時0.86元(含接網費用1分錢)。
四、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發改價格〔2006〕7號)等文件的規定,核定國投廣東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木薯燃料乙醇項目配套沼氣發電站、揭陽市市區垃圾處理場填埋氣發電及配套余熱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均為每千瓦時0.689元。
五、上述規定均自項目并網發電之日起執行。
作者: 來源:廣東省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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