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各有關電力企業:
近年來,隨著國家多項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出臺,我省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快速發展。為進一步規范河南新能源發電并網運行管理,保障河南省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根據《新建電源接入電網監管暫行辦法》、《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
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各有關電力企業:
近年來,隨著國家多項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出臺,我省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快速發展。為進一步規范河南新能源發電并網運行管理,保障河南省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根據《新建電源接入電網監管暫行辦法》、《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2017年市場監管重點問題監管工作計劃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河南能源監管辦決定開展新能源并網運行問題監管,現將《河南省新能源并網運行問題監管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聯系人:馬笛 葛寅鵬
聯系電話:0371-65683719 0371-65832677
傳真:0371-65836663
電子郵件:schenb@nea.gov.cn
附件:
河南省新能源并網運行問題監管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能源局《2017年市場監管重點問題監管工作計劃表》安排,結合我省新能源并網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河南能源監管辦決定開展河南省新能源并網運行問題監管。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監管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2.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625號)
3.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1150號)
4.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能新能〔2013〕433號)
5.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領域簡政放權加強同步監管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574號)
6.新建電源接入電網監管暫行辦法(國能監管[2014]107號)
7.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能監管[2013]459號)
8.《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總體方案等安全防護方案和評估范圍的通知》(國能安全[2015]36號)
二、監管目標
全面掌握我省新能源發電企業項目建設、并網、運行、調度、交易、全額收購電量、電費補貼結算等現狀,匯總剖析新能源發電項目并網運行中存在的各類問題,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河南省新能源并網運行管理細則,進一步規范新能源發電并網運行管理,保障新能源發電健康有序發展。
三、重點內容
(一)新能源發電項目并網、運行、優先調度情況。掌握近兩年來我省新能源發電項目建設投運情況;摸清新能源發電項目建設、并網、運行等程序流程;掌握新能源發電并網運行、優先調度等情況;掌握電網企業落實新能源發電項目并網政策情況。
(二)新能源發電交易、電量全額收購、電費結算情況。掌握近兩年我省新能源發電電能交易、全額保障性收購電量情況;掌握新能源發電企業電費是否得到足額結算,財政 補貼是否及時發放等情況,對存在的問題依法調查處理。
(三)新能源發電企業資料報備、信息報送、信息披露問題。梳理新能源發電企業名錄清單;掌握新能源發電項目建設、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等資料報備情況;暢通新能源發電企業信息報送、信息披露等渠道。
四、監管對象
省電力公司、各地市供電公司,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企業。
五、時間安排
(一)啟動階段(2017年6月)
制定并印發問題監管實施方案,進行工作部署。
(二)資料收集階段(2017年7月)
省電力公司和相關新能源發電企業按附件要求報送自查報告。
(三)現場檢查階段(2017年8月-10月)
到省電力公司及相關供電公司調度、財務等部門對新能源發電優先調度、全額收購電量、電費結算等情況進行現場檢查;按照“雙隨機”原則抽選新能源發電企業對并網運行管理等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四)總結階段(2017年11月)
梳理、匯總資料,分析新能源并網運行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監管意見,形成河南省新能源并網運行問題監管報告,上報國家能源局。
六、監管要求
(一)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各電力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問題監管,按照要求及時提交材料,確保相關材料真實準確,配合做好現場檢查各項工作。
(二)突出重點,總結經驗。問題監管工作要保證全面客觀,突出重點。對于發現的問題,要督促企業及時改正,總結經驗,并將整改情況報河南能源監管辦。
(三)嚴格工作作風和“八項規定”。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實事求是,公正客觀。要認真執行廉政卡報告制度,檢查人員要廉潔自律,不收受企業的禮品和有價證券,規范執法,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作者: 來源:河南能源監管辦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