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歐盟設定的最后期限8月6日仍余10天之際,歐盟貿易委員宣布中歐已就光伏爭端達成和解。雖仍待歐委會批復,且涉及價格承諾及出口配額的細則并未公布,但歷時近一年的光伏案至此基本落幕。然而,中國談判專家是如何在短短7周內成功“拿”下歐盟?
光伏一案牽涉金額高達210億歐元,100多家中國企業涉案調查,規模居中歐貿易史之最。最低價格的談判更是斗智斗勇。握有談判籌碼又巧用心理戰術的中方最終成功突圍。
最低價格是高是低?
7月27日,歐盟貿易委員De Gucht 宣布中歐雙方已就太陽能糾紛案達成友好解決方案。
雖然這份聲明尚未公布和解協議的具體內容,但根據雙方前幾周的談判內容,可以確定未來中國企業出口至歐盟市場將遵守最低價格承諾,并且執行出口配額制,以防止歐洲同類企業因中國產品售價過低或市場份額太高而蒙受損失。
設定最低價格早在預期之內,真正的要害在于中歐達成的價格底價具體是多少?
有歐盟消息透露稱:未來中國出口價格將不得低于每瓦特0.56歐元(約合人民幣4.5元),出口至歐盟的產品將限于歐盟市場總需求的一半左右。
中國產品在歐洲市場的售價曾經只有每瓦0.38歐元;今年6月德國太陽能光板在國際市場上的平均價格為每瓦0.77歐元。對于0.56歐元/瓦特這個折中的最低價格到底是高了還是低了,歐洲光伏行業內部一如既往地“內訌”。
原告方歐洲太陽能協會(EU ProSun),其副主席Milan Nitzschke認為:“0.55-0.57歐元/瓦特的價格就是目前中國光伏產品在歐洲的傾銷價!彼Q極度不滿歐盟與中國達成的協議,將在不久后去盧森堡的歐盟法院控告歐委會。
而代表業內大多數企業的歐洲可支付太陽能聯盟(AFASE)則意見截然相反,主席Thorsten Preugschas表示:“協定必須保證一個合理的價格,以此保障光伏產業的增長。這個價格必須是負擔起的。”他擔心最低價格偏高會抑制消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