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美國于2011年對中國光伏產業展開“雙反”調查以來,歐盟也出于利益保護,陸續加入到了向中國提出雙反訴求的聯盟中。這一“雙重打擊”一度使得中國新能源產業陷入前所未有的絕望境地,而今年6月4日歐盟決定向中國輸歐的光伏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的決議又為國內光伏產業更添一層霜,雖然這一事件在中國和歐盟雙方共同努力下暫時得以解決,但仍對中國的光伏產業留有影響。
據統計,在占世界光伏市場30%的歐洲市場中,中國的光伏產品約占70%,這也就意味著,在價格備受挑戰因而被征收反傾銷稅的大背景下,國內光伏產業想要穩固其在歐洲市場上固有的位置,就必須保證出口的產品質量不受質疑。除了為自己企業的產品本身提供擔保這一舉措之外,企業大多選擇向第三方尋求質量保險(和訊放心保)來為出口產品提供保證。
為進一步了解光伏產業的保險現況,筆者就此專門與上海駿誠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原上海至誠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文凱先生進行了交流。駿誠公司是國內專業服務于太陽能光伏保險行業的保險經紀公司,自2007年研發出國內首張針對太陽能光伏電池組件質量保證保險全球保單以來,已累計承保出口光伏組件達7GW,客戶多達四十多家。2007年與2011年駿誠公司分別成為上海新能源協會理事會員及亞洲新能源協會會員,是目前國內一家進入新能源協會理事會的保險金融機構。作為行業內的知名人士,吳文凱先生對于光伏產業的保險有著自己的看法。
筆者: 是什么原因催生了光伏保險這個行業?
吳文凱先生:在過去,我國光伏企業的產品在歐洲市場沒有多大的競爭力,因為對于出口產品的質量不存在任何可以使買方信任的擔保。于是企業開始轉投向尋求可擔保的途徑:一種方法是由出口公司向買方進行質量保證,然而這一方式存在著非常大的缺陷,避開企業本身的護短心態不談,單就從出現質量問題的后果而言,由于光伏產品出口量大,一旦發生質量問題,公司將會面臨賠付不能而宣告破產的境況;另一種方式便是向第三方尋求擔保,但當時國內沒有專門的光伏保險產品,海外的保險公司幾乎對全球的光伏保險產品進行了絕對的壟斷,在這樣的背景情況下,我們公司從2006年起專注于服務這一領域中的光伏企業,盡最大可能為他們在海外市場中的交易提供質量保障。
筆者:國內對于光伏產業的保險與國外相比,有何優勢?
吳文凱先生:就以某家我所熟悉的海外保險公司來說。首先,它設置的保單的門檻非常高,除了要求光伏企業全額投保以外,在免賠額度的定值上也對光伏產業不利,因為它將免賠額設置得相對較高,這也就意味著如果損失的數額并不是很大,沒有達到保險公司規定的免賠額標準的話,企業根本得不到任何保障;其次,問題在于保額不足并且遞減太快,這就導致每瓦的賠償不足,他們通常采取現金價值和重置價中的較低價格來確定每瓦的賠償金額,這對于客戶來說是非常不利的。而保額的高遞減效率就會產生這樣的現象:即如果在投保后的前幾年發生一些小事故,保額就會大幅度遞減,當等到后幾年大風險面臨的時候,保額就沒有了,此時客戶根本就得不到賠償,這本身就成為了另一種風險;另外一點在于該公司的保單會確定一個等待期限,一般情況下是2-5年,在這個等待期內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責任,光伏企業必須自己承擔產品事故責任,且不得通過保險轉嫁自身風險。最為重要的是,由于國內外司法環境不同,一旦產生爭議,在海外涉訴的成本非常高,而且理賠勝算的幾率也極其低,因此中國的光伏企業若對外出口,優先選擇國內保險是相對比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