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商務部正式公布對中國輸美光伏產品第二次“雙反”調查反傾銷初裁決定。根據初裁結果,中國大陸光伏企業將被征收26.33%至165.04%的臨時反傾銷稅,臺灣地區光伏企業將被征收27.59%至44.18%的臨時反傾銷稅。
“作為中國光伏行業的代表,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再次對美國調查機關上述裁決表示強烈反對,并再次呼吁美國政府終止對我光伏產品所有的貿易救濟調查,在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基礎上通過行業磋商,解決中美光伏貿易摩擦。”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以下簡稱機電商會)法律部陳懷生表示。
美方初裁難以令人信服
據了解,同一起訴方在第一次“雙反”裁決仍處執行過程中,再次針對同一產品申請“雙反”調查,在世界貿易救濟調查案中實屬罕見。
此前,WTO發布一項裁決指出,2012年,美國對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發起的反補貼調查違反了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美國對來自中國的太陽能電池板征收了不當關稅。這份裁定報告被業界稱為“及時雨”,并將有可能阻止美國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第二次“雙反”調查。
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還針對WTO這一報告發表講話稱,“我強烈敦促美方正視其在貿易救濟領域長期、系統性存在的違反世貿規則的立法和實踐,誠信地執行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的裁決,及時、全面地糾正濫用貿易救濟規則的錯誤做法,努力做嚴格遵守規則的樣板,不要成為破壞規則的負面典型。特別是在世界經濟正緩慢復蘇之際,美方更有責任維護多邊貿易體制和規則,反對貿易保護主義。”
但從美國商務部此番發布的裁定結果看,WTO報告對其影響甚微。有人此前預測,如果美國再次發起“雙反”調查,反傾銷初裁稅率定為30%左右較為合理。因此,165.04%的最高臨時稅率被認為“不可思議”。
陳懷生也認為,本次調查在立案、初裁程序中均存在瑕疵。美國商務部為達到發起第二次“雙反”調查的目的,不惜改變涉案產品原產地認定規則,致使其在立案評論、補貼初裁中均無法對涉案產品范圍做出明確說明。在產品范圍不明確的情況下,美調查機關竟然能夠作出初裁,并計算出相應稅率,實在難以令人信服。
作者:邢夢宇 來源: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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