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那些手里還攥著一紙“路條”的人來說,肯定在后悔在10月份之前沒有將它出手。因為國家能源局在10月份連續發了兩個文,來扼制光伏行業里“路條”倒賣的怪象。 “路條”是指發改委同意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批文,一般形式是由發改委部門下發的《關于同意某某項目開展前期工作
對于那些手里還攥著一紙“路條”的人來說,肯定在后悔在10月份之前沒有將它出手。因為國家能源局在10月份連續發了兩個文,來扼制光伏行業里“路條”倒賣的怪象。
“路條”是指發改委同意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批文,一般形式是由發改委部門下發的《關于同意某某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批復》。
一般來說,僅拿到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批復文件被叫做“小路條”,文件名稱一般為《關于某某公司開展某某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前期工作的復函》。這個文件中確定了項目的場址等信息,從下發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并需盡快辦理土地使用、環境保護、礦產壓覆以及電網接入等前期工作事宜。
在完成以上環節以后,再獲得《某某發改委關于某某項目核準的批復》的光伏電站項目,則是被認為拿到了“大路條”。拿到“小路條”需要半年時間,而“大路條”需要的時間則更長。
由于光伏“路條”是企業項目開展的先決條件,“路條”買賣由此衍生出來。一個跟光伏毫無關系的小公司,甚至個人,都可以憑借著個人關系從地方政府手中拿到這一紙文件,然后再倒賣給那些希望拿到資源的行業內公司。
例如,在青海省,一個10兆瓦的光伏電站,“路條”能夠賣到200~300萬元,而兩三年前,這個價格甚至高達近千萬元。
顯然,“路條”買賣推高了光伏電站的成本,因為“路條”買賣的價格最終還是要折算到電站的成本核算中,也攤薄了投資光伏電站的收益。更為重要的是,能源局此前制定的2014年13GW新增裝機目標,今年肯定難以實現。而導致目標實現不了的原因之一便是“路條”倒賣。
因此,為了扼制“路條”倒賣現象,國家能源局于10月9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禁止買賣項目備案文件及相關權益。
作者:嚴凱 來源:經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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