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新能源財經近期推出了針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研究報告。這篇文章為巴基斯坦能源市場分析的節選。
●宏觀經濟:全球各大經濟評論機構對巴基斯坦未來經濟發展的預測均較為樂觀。隨著包括交通、通信以及能源領域在內的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國民收入也在同步增加,從而引導本國經濟結構從傳統的手工紡織業和成衣業轉變到附加值更高的工商業。但由于過去巴基斯坦的對外負債占國家生產總值的比例較高,即使未來經濟持續發展,國家違約風險依然存在。
特別是兌現可再生能源補貼的不確定性較大。 ●能源法律與政策框架:巴基斯坦的能源相關法律和政策由巴基斯坦政府、國家水利電力部、國家石油和天然資源部等政府機關制定,且在巴基斯坦國民議會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到目前為止,巴基斯坦還沒有出臺完整的國家能源法。但在過去20年間,巴聯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能源行業相關的行政指令和行業規劃。
●電力市場結構:巴基斯坦的發電、輸電、配電以及售電產業由兩個國有企業垂直壟斷。現存電網網架結構仍較薄弱,長距離輸送通道非常有限,常有強制斷電現象。電力市場需要巨大持續的投入,2015年在中國企業的幫助下,沿著風光資源豐富區域,將新增容量達8-10GW的輸送通道以接納新增裝機。
●能源結構:
截至2014年,巴基斯坦電力總裝機容量為25.7GW,其中大水電,氣電和油電分別為6.9GW,7.8GW和9.4GW。可再生能源累計裝機為326MW,占總裝機的1.27%。到2030年,基于對各技術發電成本和國家經濟發展對電力需求的考慮,總裝機將達到接近50GW。其中可再生能源裝機占21.6%。●項目經濟性:得益于相對可觀的上網電價以及資源條件,巴基斯坦的風電及光伏項目的資本金回報率較亞洲主要可再生能源市場的水平高。由于中國銀行將全力支持中國企業走進巴基斯坦,因此在提供信貸的過程中分擔部分的政治和項目風險,使中國企業的資本成本較其他國家企業特有的優勢。
●商融模式:目前在巴基斯坦開發項目主要通過公私合營(PPP)和民營合資(JV)兩種商業模式實現。不同的商業模式搭配不同的融資模式。其中巴基斯坦本地銀行、國際金融組織和中國的銀行均有為可再生能源項目貸款的經驗。
●總結 -巴基斯坦可再生能源市場對于中國企業的意義:
巴基斯坦在確立能源長期目標初期就與中國簽訂了合作協議,使得中企以拓荒者的姿態進入巴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即優先開發資源稟賦的地區。此外,憑借自身豐富的項目建設經驗以及完善的設備產業鏈,中企在項目造價方面具有很強的競爭力。資金方面,中國的銀行亦分擔了大部分的融資風險。這使得在巴國開發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收益顯得十分可觀。
作者: 來源:彭博新能源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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