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一)加強環境保護的需要。太陽能是可再生的綠色能源,光伏發電是有效利用太陽能的主要形式,光伏發電對于環境保護的效益明顯。每兆瓦(即一千千瓦)裝機容量光伏項目的一年發電量,折合減少標準煤消耗305噸,分別減少二氧化碳、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814噸、6.2噸、2.1噸。 (二)滿足用能增長的需要。光伏發電項目特別是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具有用地省、建設周期短等優點。我市人口密集,每年大量建筑竣工,屋頂資源豐富,推廣光伏發電可以滿足部分新增用能需求,優化能源結構。 (三)促進產業提升的需要。我市自“十一五”后期起,將太陽能光伏產業列入重點發展的產業積極予以扶持,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和創新鏈。通過全面推廣應用,有助于鞏固提升我市光伏產業的發展優勢,打造全國重要的光伏產業創新基地。 二、制定依據 (一)法律法規。《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條例》、《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杭州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鼓勵安裝和使用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太陽能利用系統,鼓勵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采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各級政府應當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太陽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開發的科學技術研究、應用示范和產業化發展。 (二)文件政策。《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國辦發〔2014〕31號)等文件大力支持光伏發電等分布式能源應用。 三、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 (一)發展目標。2016-2018年,全市年均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200兆瓦以上,到2018年裝機容量累計達到1000兆瓦;培育一批具有創新活力和競爭優勢的新能源企業,形成一批創新型光伏發電示范項目,使我市成為全省乃至全國重要的新能源產業創新基地。 (二)推廣應用的重點領域。重點推進光伏應用進產業園區、年綜合能耗超過1000噸標準煤的工商業企業、建筑屋頂面積較大的公共機構以及城鄉低密度住宅,引導新建單體屋頂面積達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根據區域資源條件和能源結構調整需要,有序推進光伏地面電站綜合開發。 (三)產業創新的重點領域。通過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產業協同創新、產業服務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同時,結合互聯網+能源的發展趨勢,鼓勵建立光伏電站云數據中心、建設新能源微電網、提高光伏電站的協同調度能力。 (四)主要政策。主要包括財政補貼政策、創新支持政策、新建建筑應用政策、融資服務政策、節能政策五個方面。其中,財政補貼政策分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光伏地面電站補貼兩類,補貼的對象為投資企業。 (五)保障措施。市政府成立光伏發電推廣應用工作小組,統籌協調全市光伏發電推廣應用工作。政府主管部門和電網公司通過簡化項目備案驗收、優化項目并網服務、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優化光伏發電項目的管理服務。各區、縣(市)要出臺鼓勵政策,及時制定具體推進方案,抓好工作落實。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市經信委 解讀人:周寧 聯系電話:85257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