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規劃是指導電力工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電力規劃工作的重要程度一直得到了政府、電力生產、運行、建設、設計、設備制造、科研等方方面面的重視。無論是計劃經濟時期,還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時期;無論在電力部、水電部、能源部、國家電力公司時期,還是在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時期,我國在歷次電力體制改革過程中,都要求重視規劃、統一規劃、加強規劃。這是沒有爭議的議題。
原標題:電力規劃工作需要革命嗎?
來源:中國能源報
作者:孫壽廣 李哲 王寧
按照國家能源局2016年5月頒布的《電力規劃管理辦法》,“電力規劃是指導電力工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能源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本辦法所稱的規劃指5年期規劃”,“研究和編制電力規劃應展望10年至15年的電力發展趨勢”。 這一辦法把電力規劃的重點放在了5年,與1997年12月原電力工業部編制和頒發的《電力發展規劃編制原則》有所不同,在《電力發展規劃編制原則》中,對電力規劃進行了細分,分為5年規劃、中期規劃(5-15年)和長期規劃(時間為15年以上)。本文所稱的電力規劃包括了中、長期規劃在內。
我國電力規劃工作的現狀和問題
電力規劃工作應該說很好的支撐了中國電力工業的快速發展,中國電力工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必然有電力規劃工作者的巨大貢獻在其中。但相對于電力規劃工作的重要性,電力規劃工作存在的問題還是很多的,還存在巨大的改進空間。
1、規劃管理工作嚴重滯后。1997年12月,新中國成立40多年后,由當時的電力工業部編制和頒布了有關電力發展規劃工作第一步《原則》,《電力發展規劃編制原則》。這一規定頒布之后,電力工業部就撤銷了。這一規定的執行情況就可想而知了。又過了近20年,2016年五月由國家能源局頒布的《電力規劃管理辦法》。
2、規劃工作的成果發布嚴重滯后。計劃經濟時期,電力規劃屬于保密內容,不能發布,另當別論。近20年來,國家層面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計劃(規劃)綱要均按時發布了,而電力規劃,目前查到的只有1996年電力部計劃司出版的《電力工業九五計劃匯編集》和2001年由國家經貿委發布的“十五”的電力規劃,其他電力規劃均沒有查到。新的《電力規劃管理辦法》規定,電力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同步,定期編制和公開發布,全國電力規劃一般于5年規劃第1年的5月底前由國家能源局報經國家發改委審定,由國家能源局公開發布。顯然,“十三五”電力規劃已經做不到了。
3、規劃結果誤差偏大。(詳見表1和表2)1949年-2015年,我國實施了12個5年計劃(規劃),根據國民經濟體制的發展變遷,將上述數據分為3組,可以發現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電力規劃的預測與執行偏差情況有各自的特點:
作者:孫壽廣 李哲 王寧 來源:中國能源報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