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政策和市場環境是促進我國儲能產業發展的關鍵。在進入“十四五”發展的新階段,儲能在未來我國能源體系建設中的關鍵地位越發突顯,面對儲能商業化和規模化發展的需求,儲能聯盟一直在努力協同聯盟會員企業積極引導儲能政策和市場環境的改善。自2020年3月起,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每月定期向產業同仁分享儲能直接支持政策信息,望各方與儲能聯盟一同探討,推動政策研究工作,期望支持各應用領域儲能發展的配套政策盡快落地出臺。
儲能與可再生能源配套發展方向未變
但政策背后的邏輯更值得關注
從解決西北部地區既有可再生能源的棄電問題,到破解中東部地區新增可再生能源消納困局,儲能已從技術層面獲得了認可。在“十三五”末和“十四五”初期,即使在缺少市場機制和價格補償機制的情況下,部分發電企業將不得不部署儲能技術應用,這也許將是我國上半年和全年儲能發展的“最大亮點”。《遼寧省風電項目建設方案》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國家補貼光伏發電項目的通知》的發布,再次明確配套儲能系統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可獲得優先支持。
從2020年3月發布《關于發布全省2020-2021年度新能源消納預警結果的通知》,到4月《關于做好儲能項目站址初選工作的通知》中的28家企業承諾配套風電+儲能項目共計388.6MW/777.2MWh,再到5月印發《湖南省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交易模擬運行規則》,終算是對既有和新增儲能為電力系統所提供的服務明確了價值回報。現階段,儲能可通過深度調峰、緊急短時調峰交易等獲得價值補償,政策文件本身提出了儲能參與調峰交易的補償方式。但顯然,現有市場主體更關心類似政策背后的邏輯,但這些“隱形邏輯”尚不能放到政策文件中予以明示。
面對可再生能源配套儲能的政策機制,大家普遍關心如下問題:
一是調峰調用頻次如何,能否保證配套儲能系統充分利用?
二是充電成本如何計算,放電價值如何結算,存下來的電能否順利放出去?
三是緊急短時調峰是否和尖高峰時段重疊,若重疊如何體現儲能價值,其計算的基準又是什么?
各地可再生能源配套儲能政策還很難公開解答此類問題,一些地區配套儲能系統的可再生能源場站仍需要示范引領,且要在政策背后給予調用支持。此外,山西省電力公司提出了可通過儲能技術,實現新能源場站一次調頻功能,但當前形勢下,儲能或許也并不是唯一解,這還需充分對比不同系統投入的經濟性,以及儲能系統的額外價值體現。
5月,華北能監局印發《蒙西電力市場調頻輔助服務交易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也意味著蒙西調頻輔助服務即將從“兩個細則”過渡至輔助服務市場階段,繼去年對《內蒙古電網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中“日調節深度”及“AGC 服務貢獻日補償電量”統計計算方式進行修訂后,新的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將繼續執行按效果付費,并對同時參與調頻市場和現貨電能量市場的主體,給予調頻容量補償和調頻里程補償,里程補償申報價格范圍為6-15元/MW。在此市場規則下,火電儲能配套仍有價值體現。
儲能實際早已掛上“新基建”的名號,5G、特高壓、數據中心等都是儲能重點應用領域,儲能在用戶側的價值同樣可在5G基站側得到體現,各省電價政策勢必將要予以傾斜,即允許其執行峰谷價差,并在現有價差基礎上予以擴大。
五月,我國各地區所出臺的儲能直接支持政策具體信息如下圖所示:
對相關政策有任何疑問,可咨詢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工作人員,聯盟將盡力做好解答和意見反饋工作,并力求與能源領域相關專業機構合作共同開展儲能政策研究工作,聯盟將搭建政策對接平臺,在做好行業主管部門政策研究支撐工作的同時,為會員企業提供政策解讀服務和項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