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29日發布分時電價新機制,明確完善峰谷電價機制,建立尖峰電價機制,健全季節性電價機制。把一天24小時分成高峰、尖峰、平段、低谷、深谷等多個時段,每個時段的電價都不一樣,高峰和低谷的電價差在3到4倍。眾所周知,我國準備實施居民用電進一步改革政策,有關部門對此給出的解釋是:1、居民用電價格偏低,居民用電價格低于供電成
國家發展改革委29日發布分時電價新機制,明確完善峰谷電價機制,建立尖峰電價機制,健全季節性電價機制。把一天24小時分成高峰、尖峰、平段、低谷、深谷等多個時段,每個時段的電價都不一樣,高峰和低谷的電價差在3到4倍。
眾所周知,我國準備實施居民用電進一步改革政策,有關部門對此給出的解釋是:
1、居民用電價格偏低,居民用電價格低于供電成本。
2、工商電價居高不下是居民電價補貼所致。
3、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將電價與供電成本相匹配。
據統計,我國5%的高耗能家庭用電占了家庭用電的24%。這意味著,低電價政策帶來的利益更多地被高收入群體所享受,不利于社會公平,也助長了電力資源的浪費。因此才會提出要上調電價,據有關部門介紹,可能將實行居民用電價格上漲,工商業用電價格適度下調。
事實上,這并不是我國第一次上調電價。早在2011年,我國就進行了全面上調電價。當時國家上調了15個省市的工商業和農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度電上調1.67分,但居民用電價格不變。這也是自2009年11月以來,國家有關部門首次上調非居民用電價格。同年11月30日,居民用電量每度增加了3分錢,未來計劃將居民用電量分為三個等級。
直到2014年,國家全面實施階梯電價,居民用電成本略有上升。2018年后,國家兩次“發福利”,電費“大幅降價”。2018年至2020年,國家先后實施一般工商業電價下調10%,工商業電價下調5%的政策。這導致2020年火電企業虧損嚴重,2020年前三季度,中央五大發電企業火電業務虧損266億元,資不抵債企業超過20%。
必須承認,長期以來,工商業用電價格一直高于居民用電價格,這是由于人民生活水平較低。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商業電價至少比居民電價高出60%,工業電價也差不多。但是,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國家的火電企業竟還會虧損,提高居民用電價格是大勢所趨,但這只是表面現象。
對于電價是否應該上漲,有記者采訪了電力行業的多家上市公司以及專家教授,他們大多支持漲價。其原因概括為以下5點:
第一、高煤價擾亂了電力市場
去年秦皇島5500大卡的動力煤價格在700元/噸以上,發到上海等地電廠的5500大卡煤達到1200元/噸,電廠根本賺不到錢。2021年以來,由于供應緊張,煤價持續高位運行;痣娖髽I的發電成本普遍高于市場交易的平均電價。相關公司虧損,經營陷入困境。
尤其是5月12日,國內期貨市場主力動力煤合約2109更是達到了944.2元/噸的歷史高位;現貨市場上,港口煤價也連續數日突破千元大關。電力企業的生產成本壓力日益突出,廣東、云南仍存在電力供應不足,部分地區不得不采取移峰限電措施。
第二、居民用電價格偏低已成為業內共識
居民用電集中、規模小,對電網投資要求較高。比如居民用電主要集中在晚上,而且時間很短。單個家庭的家庭用電量并不大,但如果過于集中,就會按最大負荷投入硬件建設,發電部門的投入也會有較大的增長。另外,一些老少邊窮等地區的居民投入了大量的硬件成本,但用電量不高,導致用電成本大大提高。與世界主要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處于非常低的水平,美國居民電價約為我國的1.5倍。
第三、工商電價受到抑制
我國居民電價的損失部分由國家電網承擔,由工商用電利潤補償。但近年來,工商業經營困難,國家為了扶持工商業,不得不降低工商業電價。據統計,2016年以來,僅國家電網每年就減少用戶電費約2217億元。如果電網不賺錢,就無法生存,居民用電補貼也就無法持續。
第四、碳交易增加了發電成本
隨著我國“碳中和、碳調峰”政策的推進,碳交易逐漸成熟,電價有上調的可能。也就是說,在碳交易推廣的背景下,包括電力行業在內的高耗能企業將受到沖擊,未來必然面臨更高的生產成本。然而,電價不可能快速上漲,電力行業將是一個先虧后盈的過程。即使電價上漲,也不會漲得很快和太多。
最后一點,是國際環境決定的。即以內循環為主,這也是國家去年制定的國家政策之一。一方面要保證火電企業不虧本,另一方面要促進新能源的發展,降低工業企業的成本,那么進一步改革居民電價是必要的。
作者:櫟祐 來源: 不凡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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